沂源县审计局
标题: 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专项工作评议重点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148C/2019-1837446 文号:
发文日期: 2019-11-29 发布机构: 沂源县审计局

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专项工作评议重点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19-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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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委员: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安排,县审计局根据代表们征集到的3条重点类意见建议以及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的总体要求,对评议意见逐条进行研究分析,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加强督查督办,整改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一)进一步加大村居审计力度

1. 科学制定村居审计计划。积极与县委巡察办和镇办对接,根据摸底调研和以前年度审计情况,参考县委巡察办和镇办推荐建议审计村居名单,选取经济量大、工程项目多的村开展审计,审计组和县纪委巡察组同步进驻、同步开展工作。今年,共对30个重点村居进行审计,目前现场审计工作已全部完成。   

2.创新审计方式,提升监督成效。在工作思路上,密切结合沂源实际,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推进,明确工作思路,即,把化解农村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作为当前村居审计的主要任务,把重点村、软弱涣散村、城郊村作为审计的主要对象,以资金和项目为两条主线,抓好村居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在审计方式上,采取村居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与镇办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查处力度和处理力度,切实维护基层群众利益,为基层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3.加强村居审计结果运用。加大了对审计要情、审计专报的报送力度,并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及时向相关部门单位进行移送。积极有效推动审计结果运用,围绕审计督查发现的问题,找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薄弱环节,着重从顶层设计、政策制度层面上有所突破。针对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农村幸福院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报《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存在问题应引起关注》《农村幸福院建设存在问题应引起关注》,得到县领导批示,在全县进行了相应整改。

(二)加强审计机关对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一是积极组织参加培训。先后组织10人次参加市内审协会组织的全市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培训交流会、内审负责人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二是加强理论研究。上报《大数据时代对内部审计的影响及对策探讨》和《新时代内部审计职能定位研究》等2篇论文,参与上级审计机关组织的内部审计理论研讨和优秀论文评选。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内审工作督导检查及调研,督促各内审单位进行自查。同时,将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列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必审内容,推动了内审工作开展。

(三)抓好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的探索实践。


1.明确审计重点,科学确定项目。结合沂源县自然资源资产现状,今年对悦庄、东里、西里3个镇的6名领导干部独立开展了自然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对7个镇办的14名领导干部,将自然资源资产情况列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内容,一并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镇办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完成目标任务、履行决策职责、资金项目管理、风险防控机制等事项。通过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审计,客观准确反映了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科学评价,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提高了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生态责任意识,助力绿色沂源发展。

2.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审计成效。在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下,勇于先行先试,深化改革创新,全力以赴开展了镇级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创立了沂源模式,在2018年全省审计机关自然资源资产培训班上作专题授课,被大众日报、审计署网站、中国审计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被淄博市委办公厅收入《决策参考》作为领导干部的决策参考依据。科研论文《镇级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沂源模式研究》入选第五届全省审计青年论坛。今年以来,上海、菏泽、东营等各地市有关区县审计局前来学习。相关科研成果参加了市社科联评选。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镇(办)对开展存在审计的认识有待提高。在审计中发现,个别镇办虽然建立健全了一部分制度,但未及时组织镇办人员开展村居审计,相关制度的落实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当前审计人员少、经验不足与审计任务繁重的矛盾仍非常突出。二是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统筹不到位。在审计项目多、人员少的现状下,审计资源配置不优化,制约了审计质量的提高,难以推进审计全覆盖。三是大数据审计应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缺乏专业大数据审计人才、基础数据不全,无法有效对各部门数据进行分析比对,降低了审计效率。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村居审计工作。在制定明年的审计计划时,重点选取重点村、城郊村、财政资金量大的村进行村居审计,着重反映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对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和处理力度,重点关注村(居)干部的“责任”,坚持“以权定责,以责定评”。同时,积极督促各镇办成立内审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形成审计机关监督指导,县农业、财政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审计工作,社会中介机构为补充的审计队伍,为实现村居审计全覆盖提供支持。
2.进一步提升内审工作成效。制定年度内审工作计划或工作要点,开展内部审计督导工作,利用开展实施审计阶段和审计回访阶段,不定期对内审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分析,从制度上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同时,注重创新工作模式,积极探索将对内部审计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齐抓共管,事半功倍。
3.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结合工作实际,依托县委组织部委托的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科学确定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扩大审计覆盖面,完善制度,制定办法,做好经济责任审计与专项审计的统筹结合。通过审计,及时反映被审计经济主体对自然资源资产的占有、使用、消耗、恢复和增值活动情况,推动自然资源资产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