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审计局
标题: 关于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148C/2024-548440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0-31 发布机构: 沂源县审计局

关于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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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审计法》规定,县审计局对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锚定“突破提升、走在前列”目标定位,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各项事业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综合施策,激发市场主体内生动力。全年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减负;统筹用好新增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社会事业、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一大批重点项目建设;用好“技改贷”“春风齐鑫贷”“政府采购贷”“鲁担惠农贷”等信贷产品。

——统筹财源,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抓好“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实施,统筹资金用于产业转型升级、“四强”产业发展和先进制造业集群等;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投入“四好农村路”、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统筹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供暖设施改造等项目,不断助力提升城乡功能品质。

——民生优先,扎实办好惠民利民实事。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全县教育支出增长2.55%;全面提高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救助保障水平,直接惠及3万余人;将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73元,受益群众13余万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多渠道补偿机制,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由每人每年84元提高至89元,保障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公共卫生项目规范及药品耗材零差价。

——加强管理,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的优先顺序,强化“三保”预算审核、日常监测、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三保”得到有力保障。强化政府债务预警监测,严格落实政府债券资金“借、用、管、还”闭环管理,坚决遏制增量、积极化解存量,确保按时偿还到期债券本息。严守城投债务红线,督导城投公司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和到期债务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一、县级财政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县财政部门具体组织县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财政预算管理方面

1. 代编预算规模过大。

2. 年初预算编制不规范

3. 化解隐性债务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4. 部分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未纳入年初预算。

5. 预算执行率低。

6. 部分专项资金未拨付到位。

7. 部分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到位。

(二)财政资源统筹方面

1.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管理不规范。一是部分项目应缴未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二是部分项目缓缴配套费未履行相关程序。三是个别项目缴纳配套费不及时。

2. 部分部门实有资金账户资金未上缴财政。4个部门单位的国有资产处置收入、账户利息等未及时上缴国库

)政府债券资金管理方面

一是部分专项债券资金未按规定拨付至施工单位。二是部分专项债券项目未实现预期收益。

)财政运行风险方面

一是隐性债务化解进度慢。二是部分月份国库库款保障水平较低。

二、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对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投资促进发展中心、沂源一中7个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预算执行、财务管理等情况。按照审计全覆盖要求,延伸分析了县本级一级预算部门及相关预算单位资产管理、“三公”经费管理、预算绩效管理等情况,对部分单位下发了数据分析疑点并进行了核实。结果表明,以上部门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审计中仍然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预算执行不够严格

2个部门单位未将房租收入、利息收入等编入预算;2个部门单位收取的利息收入、住宿费、学费等未及时上缴财政;7个部门单位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超预算支出或较2022年度未压减;3个部门单位对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审核不严格。

内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2个部门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费、会议费“一次一结算”制度;6个部门单位未严格落实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社会化租赁制度;1个部门租用的车辆利用率不高;2个部门单位执行政府采购规定不到位等问题;2个部门单位职工因公借款出借程序不规范、未及时收回;2个部门单位差旅费报销超标准、报销单据不规范;1个部门核销往来款未经财政部门审批;2个部门单位未严格执行内部管理制度,大额支出未经集体研究、超标准支付招商引资接待费;2个部门单位管理的补贴资金未做到及时足额发放。  

财务管理工作不规范

4个部门单位支出手续不齐全、不规范;4个部门单位支出入账不及时;2个部门单位入账支出票据不合规;1个单位管理的7个实有资金账户已不再发生业务,未及时进行清理;1个部门的账套在机构改革后未按规定完成合并 

三、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中继续关注行政事业性资产企业国有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重点关注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基础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二是资产出租管理不到位。三是资产处置程序不规范。四是部分单位新购入固定资产单价超标。

(二)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2023年8月至12月,重点审计了沂源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集团)高质量发展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对外投资程序不规范国投集团对外投资事项未按规定向县财政进行报批备案,部分对外投资项目未开展尽职调查等规定程序。二是投资管理体系不健全部分成立的公司未开展实际业务,增加了集团管理成本。三是部分对外投资企业管理不到位截至2023年6月,国投集团对部分投资企业经营现状掌握不全面,仍延续以前管理模式,呈现多部门管理状态,未实现集中有效的统一管理。

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4个镇8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期内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执行不严格。二是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及相关资金管理使用不严格。

移送问题线索情况

20239月以来,各项审计共发现并移送问题主要表现在履职不到位、违规使用资金、套取挪用财政资金等方面。上述问题已移送县纪委监委。

、其他审计工作情况

2023年,共完成29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8位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5个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抽调63人次,参加了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有关审计,配合县委组织部完成了农村“三资”督查,配合县纪委完成了对石桥镇、悦庄镇等有关单位的财务核查。2024年,开展了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和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普通公路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北大岩棚户区改造项目审计、振华学校建设工程审计、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等专项审计。

六、审计建议

(一)着力规范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坚持零基预算理念,将支出标准作为预算编制的基本依据,规范预算编制,强化预算审查,细化预算支出,增加预算的完整性和透明性,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控预算追加调整。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及时掌握预算执行动态,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加大政策措施落实力度,全面落实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和“稳中向好、进中提质”等相关政策。

(二)着力推进财政管理提质增效。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健全以绩效为核心的财政政策体系和资金管理机制,推进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衔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政资源政策统筹,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升财政综合保障能力,继续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保持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兜牢“三保”底线,保障好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支出,集中财力补短板、强弱项。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积极盘活存量资金资源资产。

(三)着力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隐患。加强财政资金调度管理,确保财政库款安全。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严把资金来源关,从源头上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稳妥有序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存量,加强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规范高效使用新增债券,积极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督促完善公司治理和风险内控机制,健全细化国有企业决策机制及操作规程,提高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防范国企经营风险和债务风险。

(四)着力抓好审计问题整改落实。坚持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督促各部门单位进一步扛牢整改主体责任,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整改任务,从源头治理的角度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推动问题标本兼治。加强常态化整改督促核查,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