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审计局
标题: 关于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148C/2022-529016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0-09 发布机构: 沂源县审计局

关于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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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律法规,按照县委工作要求,县审计局对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及中央、省、市、县委审计委员会有关审议意见和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深刻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一、县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县财政支持党委政府重大政策落实方面

1.截至审计日,县财政局未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未编制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

2.截至2021年底,部分2021年及以前年度上级资金拨

付不及时,涉及金额24202万元。

(二)财政资源统筹方面

1.截至2021年12月底,县财政专户部分资金应上缴未上缴国库,涉及金额11114.72万元。

2.截至2022年6月上级拨付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奖补资金566.67万元结余在县财政未及时进行处理

(三)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

1.部分项目预算编报不细化。一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目预算编报不细化,年中预算执行过程中缺乏刚性约束;二是将部分已明确到具体单位的支出编入综合预算,为已经明确到具体单位的支出代编预算。

2.抽查发现,截至2021年底,收到中央级转移支付资金21769.67万元未按规定时间下达到相关部门。

3.预算项目执行率低。从年初预算安排看,16个部门单位的23个项目执行率低于50%。

4.违规向零余额账户以外的实有资金账户转款。2021年度,将办公费、维修费、培训费等资金转入26个预算单位的实有资金账户,未拨付至相关收款人,涉及金额2284.64万元。

(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和财政支出提质增效方面

1.37个追加预算项目未编报绩效目标,未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1.32亿元。

2.32个项目未按实际支出情况编报项目绩效自评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显示的项目预算执行率与实际执行数差距较大,绩效自评工作开展不规范。

3.县财政在安排预算时未充分运用预算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落实方面

部门单位一般性支出未有效压减。3个部门单位超预算支出“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5.49万元。11个部门单位未有效压减一般性支出。

财政运行风险方面

未按照县财政局2018年上报的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化解政府隐性债务。

(七)决算草案及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方面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不完整。一是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投资的企业,未纳入政府综合财务报告长期投资及投资收益明细表。   

二、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方面

1.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科学问题依然存在。2个部门单位未将上年事业收入、结转结余资金等67.38万元编入当年预算;2个单位2021年批复的预算中部分预算事项编制不科学,涉及金额270万元;1个单位其他收入资金0.12万元未编入当年部门预算。

2.决算草案编报不规范。4个部门单位决算编制不真实、不完整,涉及金额29.62万元;4个部门单位决算报表编制不准确,部门决算数与账面支出数不一致。

预算执行方面

1.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2个部门单位基本支出超预算49.91万元;1个部门单位办公场所的修缮工程费用92.78万元未编入年初预算;2个部门单位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1.41万元。

2.部分收入游离于预算之外。7个部门单位的罚没收入、结余资金、利息收入等100.35万元未上缴财政;2个部门负责执收的非税收入收取不及时,涉及金额1115.38万;1个部门缓征非税收入未严格履行审批程序;4个部门单位的实有资金账户结余资金未上缴财政,涉及金额185.24万元。

)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执行方面

1.财务管理不规范。2个部门单位违规报销差旅费1.05万元;2个部门单位支出票据不合规涉及金额239.85万元;12个部门单位的31个实有资金账户未及时进行清理;2个部门单位账务处理不及时、各类费用科目混用未按明细核算;2个部门单位现金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11.81万元

2.内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6个部门单位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3个部门单位建设工程合同签订不规范,超比例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未签订合同日期;2个部门单位的3个建设项目已竣工未及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4个部门单位的8项工程已完工投入使用未及时进行财务决算;1个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值超出预算值的75.45%,未履行审批手续

(四)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3个部门单位未按照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制定本部门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制度办法1个部门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缺乏规范性1个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项目整体推进缓慢。

三、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在各项审计中重点关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1.单位撤并后资产划转交接工作不到位。4个涉改部门单位对房产、办公设备等资产清查不全面,未及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未及时盘点固定资产,部分资产未划转到位。

2.政府公物仓管理办法未及时修订。2016年10月,沂源县政府办公室出台了《沂源县县级政府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并规定,本办法有效期为5年,截至审计日,该办法已过期,未重新进行修订。

3.资产租赁、处置不合规。4个单位收取的资产租赁收入21.84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3个单位应收未收资产租赁收入6.17万元;2个单位资产处置未履行审批手续。

县教体系统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专项审计情况

对县教体系统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项目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3所普惠性幼儿园存在乱收费问题,22所中小学校超编496人,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民师补助、乡镇补贴等补贴资金15.8万元。

2.教体系统学区制改革不到位,6个学区在改革后资产交接手续不完善,8个学区成立后未及时建立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工程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或相关制度不完善。校长职级制改革、名校长名班主任培养等改革工作落实不到位,教师绩效工资增量机制未执行。

3.存在银行存款及现金账实不符,收支不入账,食堂资金公款私存,挤占挪用保教费、作业本费等问题,存在结余资金14.88万元未上缴财政等问题。

4.64个已竣工交付使用且投资额超过100万元的工程未完成结算,35个工程结算值超预算值的项目未履行审批手续或手续不完备,41个已竣工建设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5.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规范,存在未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移送问题线索情况

2021以来,各项审计共发现并移送问题线索8起。主要表现在套取财政资金、公款私存、挪用公款、损害村集体利益等方面。上述问题已移送县纪委监委。

、其他审计工作情况

2021年,共完成15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2位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6个政府投资项目审计、26个村居项目审计。抽调专人参加了县委巡察、市粮食购销系统审计、县纪委农村“三资”管理情况专项检查、普安禅寺资金收支审查、垃圾渗滤液处理专项资金核查、县医院建设项目核实等临时安排项目,配合市审计局开展了淄博市耕地保护与土地利用情况审计调查、全域公园及保障房建设情况审计,配合市纪委开展了“四风”问题查访、中小学食堂排查工作

七、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完善预算管理机制,强化预决算编制,提高预决算草案编制质量和准确性;强化预算执行,严禁超预算、超范围使用资金等行为发生;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刚性约束,切实落实绩效评价相关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着力减少资源配置中的闲置浪费;牢固树立政府带头过“紧日子”思想,强化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压减无效低效开支,优化支出结构,切实提高财政支出绩效。

 (二)进一步加强对预算单位监管,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金、资产管理行为加强单位内部管理,构建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立健全预算、资金、资产、绩效管理制度;加强预算管理与资金、资产管理的衔接,强化部门单位财政拨款与非财政拨款资金统筹;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健全资产配置、处置的审批程序,督促涉改部门单位规范资产划转程序,完善资产共享调剂机制,推动资产盘活利用,提高资产配置效率。落实资产监管单位、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权利和责任。

 )进一步优化政府投资和国有资本管理。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国有企业调整重组,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细化国有企业决策机制,加强资产及财务管理,加强投融资管理及风险管控,提高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切实防范经营风险、金融风险及财政风险。

加强重点领域监管,保障重大政策落地。压紧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资金管理责任,加强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项目预算、招投标、结算等程序,加大教育等重点民生领域改革力度,严格规范资金管理,抓实抓细政策落实。增强风险意识,提高风险预见预判能力,加大政府债务、企业等领域风险防范力度。

)进一步加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力度。严格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坚持举一反三,完善整改机制,更好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功能;强化审计成果运用,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推进整改落实合力,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应改尽改;建立完善审计整改责任追究机制,加大追责问责力度。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县审计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全力建设发展质量更高创新动能更强品质活力更优的现代化新沂源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