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审计局
标题: 关于2019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148C/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8-18 发布机构: 沂源县审计局

关于2019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0-08-18
  • 字号:
  • |
  • 打印

一、县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县财政决算草案反映,2019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50.83亿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级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调入资金、上年结转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6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1.1%;支出总量50.83亿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93亿元,完成预算的101%,比上年增长1.58%,比上年增长1.9%,2019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52亿元,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上年结转收入,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55亿元,完成预算的101%,比上年下降23.07%;支出16.52亿元,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调出资金、结转下年支出,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07亿元,完成预算的96.33%,比上年增长1.9%。

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64亿元,支出0.64亿元。

县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7.86亿元,支出17.21亿元,当年收支结余0.6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0.66亿元。

2019年,省财政部门核定的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32.59亿元,截至2019年底,我县实际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32.29亿元,未超过省财政部门核定的债务限额。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及决算草案编制方面

1.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决算草案编制不够准确。2019年,全县共有38个一级预算单位决算收支数额与账面实际收支数额不一致;10个一级预算单位的资产出租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

2.预算调整方案编制提交不及时。2019年,县财政部分乡村振兴、城中村改造等资金,支出调增执行时间早于调整方案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时间。

(二)预算收支及分配方面

1.非税收入未足额入库。截至2019年底,县财政结算中心共有2.13亿元异地代保费未缴入国库。

2.部分单位收入未上缴国库。截至2019年底,有2个一级预算单位应缴未缴收入166万元。

3.收回以前年度垫付的职业年金(个人部分)未调入预算统筹使用。2019年,县财政收取各单位以前年度垫付的职业年金(个人部分)68.29万元,挂账其他应收款,未调入预算统筹使用。

4.部分专项资金滞拨。截至2019年底,县财政共有7.91亿元专项资金未拨付到位。

(三)存量资金、资产统筹盘活方面

依然存在统筹盘活力度不够、资金使用效益低的问题。一是部分专项资金、存量资金连续结转2年以上,未支付使用,涉及金额5433.54万元。二是收回部门存量资金未纳入预算统筹安排使用,形成二次沉淀,涉及金额679.58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仍需加大推进力度。主要体现在绩效覆盖面以及对部门(单位)的指导等方面。2019年,县财政仅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对部门(单位)开展的绩效评价工作也掌握不全面,未要求部门(单位)将绩效目标纳入预算编制范围,未建立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财政与部门绩效管理的职责边界不清晰,预算绩效约束性不强。

(五)财政改革推进方面

1.库款紧张,财政兑付能力弱。截至2019年底,财政预算支出责任8.71亿元,国库余额0.87亿元,仅占财政预算支出责任的9.97%,县级库款规模过小,影响正常预算执行,财政兑付能力偏弱。同时,县级国库对上级调度款依赖程度高,截至2019年底,上级累计超拨3.96亿元,财政库款收不抵支,存在较大的支付风险。

2.部分债权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截至2019年底,县财政局总预算其他应收款余额11.71亿元,未及时清理结算。

3.资产管理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一是抽查了77个一级预算单位的固定资产数据,仅17个单位账面资产与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中的资产数额一致;二是截至2019年底,有6个单位购置软件等费用97.44万元,未计入无形资产账。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对县公安局、县法院等6个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以上部门的预决算(草案)编制、预算收支、“三公”经费管理等情况。结果表明,以上部门基本上能够认真执行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审计中仍然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一)3个单位预算编制不科学、管理不规范。县执法局编制的7个预算项目执行率低、1个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不细化;县公安局无预算支出22.85万元;县司法局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二)4个单位绩效管理工作不到位。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司法局未编报预算绩效目标,未开展绩效评价;县执法局未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数字化城管项目未实现预期目标。

(三)3个单位收入未上缴国库。主要涉及县法院部分涉案款项及利息收入86.6万元;县公安局涉案资金利息44.56万元;县执法局利息收入0.31万元。

(四)4个单位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界限不清。县公安局、县法院将办公费、公务车辆维修等基本支出编入项目支出;县财政局职工查体费、县执法局下属园林局办公费等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以上共涉及金额377.17万元。

(五)3个单位资产管理不严格。县执法局资产划转不及时,部分资产闲置,涉及金额96.54万元;县公安局、县执法局、县财政局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涉及金额844.07万元。

(六)5个单位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支出无依据、手续不健全、账户管理不规范等方面。县一中无依据列支经费67.22万元;县财政局、县执法局、县一中支付软件费、污水处理费、工程款未附相关明细,涉及金额321.21万元;县执法局未及时清理下属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并向实有资金账户转拨资金3229.24万元;县公安局未执行车辆定点维修制度;县执法局、县一中未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一次一结”制度;县公安局、县法院车辆维修费及差旅费管理不规范。

(七)3个单位工程管理不规范。县一中存在工程项目评标显失公平、工程项目投资概算控制不严、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等问题;县执法局存在工程款支付不规范、未收取履约保证金、超进度支付工程款等问题;县法院存在未留取信息系统工程质保金的问题。

(八)4个单位内部管理不规范。县公安局特情费管理不规范,取保候审保证金清退不及时,涉及金额40.2万元;县法院过付款、司法救助金支付不及时,涉及金额2609.69万元;县一中对学校食堂、超市监管不到位,收费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425.24万元;县执法局罚没款收取不及时,涉及金额1.89万元。

三、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一)县自来水公司发展质量状况审计调查情况

1.相关政府部门职责分工不明晰,在履行重大事项审批、报告制度等方面存在不规范的现象。例如:部分资产转让事项未履行审批程序。

2.人员老化,专业人才缺乏。截至2019年底,县自来水公司在职人员117人,其中:30岁以下仅13人,占总人数11%;40岁以上76人,占总人数65%。本科学历24人,占总人数21%;大专及以下学历93人,占总人数79%。专业不对口48人,占总人数41%,缺少水利、市政、给排水等专业人员。

3.债务风险较大。县自来水公司自2016年起与6家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金额共计3.69亿元,资金由县宏鼎公司和鲁中高科公司使用,上述两公司每季度将租赁本息支付给县自来水公司。截至2019年底,累计已归还租赁本息2.38亿元,支付融资租赁保证金、服务费等0.46亿元。

4.部分债权回收损失风险较大。自2012年原县工业供水场划转到县自来水公司后,原债权仍有43.81万元未收回,存在较大损失风险。

5.收入未上缴财政。主要是2019年代收的供水配套费9.97万元。

6.应交未交税费。主要是县自来水公司及子公司易通公司应交未交税费63.43万元。

7.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部分房产及完工工程未纳入固定资产账核算,涉及金额909.17万元;二是部分出租房屋应收取的租金多年未变,未根据市场价格变动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8.未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少体现利润2061.99万元。县自来水公司将应计入“收入”类会计科目的补助收入计入“负债”类科目,少体现利润数字2061.99万元。

(二)县基础工程公司发展质量状况审计调查情况

1.相关政府部门职责分工不明晰,在履行重大事项审批、报告制度等方面存在不规范的现象。例如:下属企业资产处置事项未履行审批程序。

2.县基础公司为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2级资质建筑企业,但从人员配备、经营业绩等指标看,不符合建设部发布的2级资质建筑企业标准,严重制约企业发展。

3.债务风险较大。县基础公司2016年与洛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交易合同一份,合同金额1.2亿元,资金由县宏鼎公司使用,县宏鼎公司每季度将租赁本息支付给县基础公司。截至2019年底,合同仍未履行完毕。

4.公司应收款被拖欠严重,资金周转压力大。审计发现,2017-2019年,县基础公司目前有9887.78万元应收工程款未收回,占合同总金额的57.3%。

5.公司潜在风险较高。一是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以来,县基础公司涉企诉讼案件累计15起,案件标的233.7万元,形成或有负债;二是公司现办公驻地土地使用权已超过划拨期限,至今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与驻地村存在土地使用权争议,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6.公司经营存在资产质量不高、盈利能力不强、发展后劲不足的问题。审计发现,2017-2019年,县基础公司资本保值增值率分别为100.42%、98.9%、95.07%,销售增长率分别为-70.16%、50.2%、-37.47%,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0.02%、-1.23%、-5.19%,账面净利润分别为0.4万元、-25.62万元、-102.46万元,呈现逐年亏损现象。

7.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监管制度不健全。一是未按规定设立监事会等内部监督机构,未明确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二是未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营收益分配、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等进行明确约定;三是公司内部车辆维修、业务招待等制度落实不到位。

8.资产管理不规范,长期未进行清产核资工作。存在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及长期闲置、损失浪费问题。例如:部分装载机、推土机等资产闲置10年以上,已无使用价值,涉及金额74.9万元。

9.未按规定标准提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涉及金额226.75万元。

四、移送问题线索情况

2019年,各项审计共发现并移送问题线索44起。主要表现在挪用财政资金、坐收坐支侵占集体资金、公款私存账实不符等方面。上述问题已移送县纪委监委、镇(街道)纪委。

五、其他审计工作情况

2019年,共完成58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5个公共投资项目审计、30个村居项目审计,24件领导交办事项,继续开展“嵌入式”扶贫审计。

2020年上半年,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统一安排,进行了扶贫审计、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等与三大攻坚战相关的审计,进行了疫情防控、“一次办好”和减税降费、清理拖欠民营和中小企业账款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开展了公建民营敬老院专项审计调查、市乡村振兴服务队扶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等领导交办事项,抽调专人参加了县委巡查、中央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检查等临时事项。

六、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进一步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有保有压,精打细算,建立完善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监管制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进一步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资金。

(二)进一步加大存量资金统筹盘活力度。建立预算安排与存量资金盘活统筹衔接机制,对预算外长期沉淀闲置、按原用途难以使用的资金,及时纳入预算统筹用于重点支出。

(三)进一步完善预决算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严格执行《预算法》,按照“全口径、一体化”的原则,进一步提高预决算编制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约束,改进绩效评价方法,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四)进一步加强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监管工作。明确政府相关部门职责,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统一监管模式,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制定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等奖惩机制,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企业内部管理水平,强化内部监督,确保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进一步加强对部门(单位)财务管理,规范财政收支行为。严格预算约束,强化支出审核,完善规章制度。同时,加强对部门(单位)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财务从业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

(六)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强化审计整改。落实被审计单位、主管部门和审计机关相关责任,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推进整改落实合力,推动相关部门单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