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2017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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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148C/2018-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18-08-27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审计局 |
今年的审计工作,按照县委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县审计局主要审计了县财政局具体组织的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县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县地税局”)税收征管情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人社局”、“县食药局”、“县扶贫办”、“县编办”)等6个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上下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聚焦聚力“十二个新突破”,经济社会实现了持续健康协调发展,2017年县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圆满完成了县人大批准的预算。
——财政收支质量效益持续提升。压实三个主体责任,加强调度分析,积极对上争取补助资金。2017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上年增长6.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6.4%,保障了重点领域发展需要。
——积极财政政策有效实施。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凸显财政服务经济作用。
——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全力助推脱贫攻坚,各项民生支出和重点项目得到有力保障。
——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持续推进。深化预算编制、绩效管理及资金统筹改革,在全市率先开展了镇级政府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
一、县级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一)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方面
根据决算草案报表反映,2017年沂源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0,034万元,加上级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调入资金、上年结转收入等,收入总计435,48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1,653万元,加上解上级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等,支出总计435,487万元。
沂源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8,215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上年结转收入等,收入总计62,4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6,450万元,加上解上级支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调出资金、结转下年支出等,支出总计62,404万元。
沂源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661万元,加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转收入等,收入总计14,26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0万元,加调出资金,支出总计14,267万元。
沂源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2,318万元,支出100,686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63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6,192万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非税收入未缴入国库4.99亿元。具体是:土地出让收入1.82亿元、耕地开垦费0.36亿元、异地代保费2.69亿元、票款分离暂存非税收入0.12亿元。审计期间整改入库1.94亿元。
2.三个部门决算草案编制不真实,决算草案报表数与账面实际数不一致。
(二)财政预算执行和管理方面
1.预算收支方面
(1)存在虚增财政收入的现象。抽查发现,2017年以“其他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名义虚假入库1,300万元,虚增财政收入。
(2)向非本级预算单位拨款840万元。向县国税局拨付税务征收工作经费840万元。
(3)截止2017年12月底滞拨专项资金5.69亿元,滞拨率21%;截止2018年4月底滞拨3.74亿元,滞拨率13.8%。
2.预算管理方面
(1)2017年,10个镇(街道)预算公开不及时。
(2)个别项目预算执行中变化较大,但未向县人大作出细化说明。例如:2017年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预算为25,594万元,实际收入9,693万元,比预算少收入15,901万元。县财政在向县人大报告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时,未对上述变化作出细化说明。
(3)违规向预算单位其他账户转款1.05亿元。2017年,国库集中支付向预算单位的其他账户转款375笔1.05亿元。
(4)县财政两年以上存量资金未有效盘活1.48亿元。
(5)抽查6个预算项目执行率偏低,涉及金额4,590万元。
预算项目执行情况
项目名称 | 执行数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万元) | 预算执行率 |
旅游推广专项经费 | 247 | 1000 | 25 % |
日光温室、苹果、桃 | 0 | 166 | 0 |
小额贷款贴息个人部分地方配套 | 0 | 50 | 0 |
调减市级大气环境质量保证金 | 0 | 300 | 0 |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配套资金 | 194 | 1620 | 12 % |
节能减排专项资金 | 381 | 1454 | 26% |
合计 | 822 | 4590 | 18% |
(6)“新型经营主体专项资金”、“城镇化建设专项资金”等6项专项资金,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涉及资金424.33万元。
(7)未按规定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且融资平台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存在风险隐患。
(8)存在政府欠付工程款、违规以政府部门名义融资及政府债务信息公开不到位的现象。
(三)税收征收管理方面
1.山东鑫泉医药有限公司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涉及税款23.02万元。(审计期间已入库)
2.代征手续费未按规定及时支付,涉及金额168.46万元。
3.聘用不合规中介机构作为“委托代征”单位,涉及代征税款618.04万元。
4.违规提高标准4倍支付邮局代征税款手续费,涉及金额13.54万元。
(四)六部门审计情况
县审计局对县财政局、县地税局、县人社局、县食药局、县扶贫办、县编办等6个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以上部门的预算执行、“三公”经费、改革任务和重点改革事项推进落实、绩效管理等情况。从审计结果看,以上部门基本上能够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法规,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日趋规范。但审计中仍然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1.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两个部门应交未交财政性资金197.91万元。县地税局2017年结余资金162.19万元;县人社局退役士兵社保金等结余资金35.72万元。
(2)三个部门部分预算项目执行率偏低。县食药局、县地税局、县人社局部分预算项目执行率低于50%。
(3)三个部门决算(草案)报表数与账面数不一致。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食药局决算(草案)报表数中收入、支出决算数与账面实际数不一致。
(4)三个部门无预算支出22.79万元。县扶贫办、县食药局、县编办无预算支出分别为11.14万元、10.26万元、1.38万元。
(5)两个部门公务卡结算比例低。县编办、县人社局公务卡结算比例低。
2.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1)县扶贫办、县地税局、县人社局、县食药局未编制绩效目标。
(2)县扶贫办负责实施的14个产业扶贫项目,投入财政资金843.5万元,至今未分红到户;个别项目前期论证不科学、无法达到预期收益。
3.改革任务和重点改革事项推进落实
(1)县编办负责推进的“校长职级制改革”不到位;部分已撤销事业单位未完成注销登记。
(2)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任务推进缓慢;在“推进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3年行动计划”等3项行动计划及“推进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5年规划”方面,存在不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及培训层次低、培训专业与市场需求脱节的问题。
二、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17年,共完成42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查出违规金额8,188.30万元、促进增收节支158.81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41,503.04万元,向上级领导报送审计要情5份,出具审计移送处理书3份,提出审计建议并被相关部门采纳95条,促进建章立制75项。
三、政府公共投资审计情况
2017年完成投资审计项目7个,涉及投资额28,947.17万元,审减额2,278.08万元,发现问题金额1,089.2万元。
四、村居审计情况
2017年,共开展15个村居审计项目,查出违规金额180.02万元,促进增收节支24.98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666.67万元,移送案件线索5起9人。
对本次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进行了处理。县政府对审计结果高度重视,要求各部门认真落实审计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对去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将单独报告。
五、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切实强化预决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硬化预算约束,提高预算执行效果。进一步加强对预算单位的监管,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二)切实强化财政资金监管,提升绩效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大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力度和财政资金统筹力度,逐步扩大绩效评价范围。
(三)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积极稳妥化解存量、严控增量。推动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县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自觉接受县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锐意进取、尽责担当,为加快沂源争先进位、走向前列,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