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审计局
标题: 关于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148C/2019-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19-10-25 发布机构: 沂源县审计局

关于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9-10-25
  • 字号:
  • |
  • 打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律法规,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县审计局对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包括县财政局具体组织的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县委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局(原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原县农业局)、县卫生健康局(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原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等7个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和要求,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大审计力度和深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县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财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和保障作用不断增强。

    ——财税改革持续深化。实施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形成了较为完备的预算制度框架体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减轻企业负担3亿元;大力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单位结余资金,用于保障民生等重点支出;完成原有融资平台重组整合,成功发行公司债券12亿元。

    ——财政收入质量明显提升。“工业强县”战略有效实施,税收收入实现平稳增长,收入结构和质量稳步改善。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分别增长7%和6.19%,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达75.19%,比上一年度提高4.72%。

    ——“三大攻坚战”实现突破。严控政府债务风险,健全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债务化解方案,全县政府性债务余额28.48亿元,控制在债务限额28.53亿元以内;实施社保兜底扶贫,落实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集中用于实施脱贫攻坚“十二项工程”;开展工业污染、畜禽养殖等方面的重点治理工作,保障重点河道综合整治,推动城乡环卫一体化,巩固污染防治成果。

    一、县级决算草案编制和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决算草案编报情况

    根据决算草案报表反映,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4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05%,比上年增长7%,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调入资金、上年结转收入等,收入总计47.2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34亿元,完成预算的102.81%,比上年增长6.1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解上级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等,支出总计47.26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71亿元,完成预算的118.75%,比上年增长385.92%,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上年结转收入等,收入总计17.9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83亿元,完成预算的112.28%,比上年增长127.2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加上解上级支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调出资金、结转下年支出等,支出总计17.91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05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下降5.7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加上年结转收入等,收入总计1.006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2万元,完成预算的88.89%,比上年下降2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加调出资金,支出总计1.0067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5.82亿元,支出17.53亿元,当年收支结余-1.7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5.91亿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部门决算草案编制不真实、不完整。例如:有的部门决算草案中收入、支出决算数与账面实际数不一致;有的部门部分支出未列入决算草案;有的部门未编报决算草案。

    (二)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

    1.预算编制方面

    (1)预算编制不完整。例如:重点支出以及重大投资项目编制预算时未按规定编报具体说明。

    (2)预算调整方案未按规定对调整事项做相关细化说明。

    (3)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情况未严格履行向县人大报批程序。

    (4)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报存在不规范的现象。例如:未将应收宏鼎公司相关债权编入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2.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缓慢。一是未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二是未推进项目库建设;三是绩效评价覆盖面低。

    3.预算执行管理方面

    (1)部分项目预算未执行或执行率偏低。有109个项目预算未执行,103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

    (2)未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一是24个预算单位未办理公务卡;二是16个预算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

    (3)部分专项资金利用率不高,共涉及资金8366.26万元。

    4.财政收支管理方面

   (1)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截至2018年底,县财政共有3.44亿元异地代保费未上缴国库。

   (2)向非本级预算单位拨款。向原县国税局拨款,共涉及资金1060万元。

   (3)专项资金滞拨。截至2018年底,共滞拨6.59亿元。

   (4)库款规模较小,保障预算支出的能力偏弱。

    (三)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方面

     县审计局对原县卫计局等7个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以上部门的预决算(草案)编制、预算收支、“三公”经费、绩效管理等情况。从审计结果看,以上部门基本上能够认真执行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各部门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日趋规范。但审计中仍然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1.4个部门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完整,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1)原县人防办8个项目执行率低于10%;(2)原县卫计局6个项目执行率低于50%;(3)原县国土局10个项目执行率低于50%;(4)县委办公室结余资金及资产出租收益未编入部门预算。

    2.县委办公室、县交通局、原县国土局、原县人防办4个部门决算草案编制不真实、不完整。

    3.2个部门超预算支出。(1)原县卫计局88.91万元;(2)原县农业局11.38万元,2个部门共计100.29万元。

    4.3个部门无预算支出。(1)原县农业局“苹果节”费用78万元;(2)县委办公室会议费20.35万元;(3)县交通局公务车购置费17.85万元,3个部门共计116.2万元。

    5.县交通局、原县国土局2个部门公务用车未实行定点维修。

    6.县交通局、原县卫计局、县财政局等7个部门未有效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7.其他方面的问题

    (1)原县人防办未编制全县人防建设、防空袭等规划方案,应收未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248.99万元。

    (2)县财政局未执行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

    (3)原县国土局违规借用下属单位车辆。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一次办好”和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我县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改革,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不断降低企业和个人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截至2019年第一季度末,梳理公布“一次办好”政务服务事项896项,取消调整、承接落实行政权力事项1032项。但审计也发现,在信息系统共享、办事流程优化、基层政务综合服务网点建设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二)“一本通”惠农补贴资金核实情况。根据省审计厅统一安排,重点核实了通过“一本通”发放的10项惠农补贴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涉及全县12个镇(街道)1346人,资金687.75万元。审计发现,各镇(街道)均不同程度存在超范围超标准享受或已死亡人员继续享受惠农补贴政策的问题,审计同时进行了督促整改。截至目前,12个镇(街道)已将所有问题整改完成。

    三、移送问题线索情况

    2018年,各项审计共发现并移送问题线索7起。主要表现在挪用扶贫资金、套取上级专项资金、公款私存、私车公养等方面。上述问题移交后,相关人员分别受到党纪处分。

    四、其他审计工作情况

    2018年,共完成32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11个公共投资项目审计、30个村居项目审计,开展了“嵌入式”扶贫审计,组织了3次扶贫专项审计调查。

    五、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完善预决算管理,建立真实完整、全面规范的预决算管理制度。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约束,提高预算执行效果;进一步严格规范决算草案编制,确保财政收支真实准确。

    (二)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严格落实绩效管理相关规定,逐步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财政资金分配相互衔接的机制,切实推进财政支出提质增效。

    (三)强化重点领域监督管理,推动决策部署落实。聚焦“三大攻坚战”和新旧动能转换等重大政策措施执行,强化政策对预算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和民生资金全过程监管,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县审计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