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融资项目审计监督的意见》 征求意见反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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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148C/2020-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11-03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审计局 |
一、征求单位
沂源县财政局、沂源县农业农村局、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沂源县卫生健康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沂源县交通运输局、沂源县发展和改革局、沂源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沂源县水利局。
二、意见汇总
1、沂源县财政局:
(1)三(一)中“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或县政府分管领导授权县审计局主要负责人召集,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审计局参加”建议扩大参会单位范围。
(2)三(二)中“县财政局应在年初将本年度以财政资金安排的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抄送县审计局”,因年初政府投资项目使用方向不确定,只列总额,建议删除。
(3)三(二)中建议将“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投资评审的,应当在投资评审结束后,将预(概)算评审结论于每年6月底、12月底前抄送县审计局”改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预算投资评审的,应当在投资评审结束后,将预(概)算评审结论于每年6月底、12月底前抄送县审计局”。
2、沂源县农业农村局、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沂源县卫生健康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沂源县交通运输局、沂源县发展和改革局、沂源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