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司法局2024年工作要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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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180P/2024-549951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3-25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司法局 |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是全市实现“3510”发展目标和“强富美优”城市愿景的突破之年,也是全县的“集中攻坚年”。2024年,沂源县司法局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担当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使命,扎实履行“一个统抓、五大职能”,以“三化”建设为抓手,以过硬队伍为保障,抓规范、强基础、提质效,努力推动各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县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加强党的绝对领导,始终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
1. 突出政治统领。巩固提升主题教育成果,认真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深化“司法行政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认识,进一步健全落实“两个维护”的制度机制,站稳政治立场、增强政治定力。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健全政治督察、政治巡查等制度,把党的领导贯穿统抓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不断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开展落实《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具体措施》专项检查,组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等专题学习。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和督查检查,建好用好网评员队伍,加强网络舆情监看、研判、处置和引导工作。常态化开展政治体检,落实考察对象政治、廉政“双鉴定”制度,建好用好政法干警政治档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守住思想“红线”和行为“底线”。
2. 突出党建引领。严格落实“三级”、“五岗”党建责任清单制度,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探索推进党建工作与队伍建设、业务发展、窗口服务深度融合,持续擦亮“法治惠民党旗红”党建品牌,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全面加强党员管理教育监督,抓实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落实党内关怀帮扶制度,开展党内先优选树、评比表彰等活动。推进党的群团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党建引领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措施落实,推进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有效覆盖。抓好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加强局机关文化建设,开展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着力实现“党建引领工作提升,党建促进业务发展”工作目标。
3. 突出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深化理想信念教育、政治机关意识教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优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形式和干部职工学习培训方式,深入实施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抓实抓好律师行业党组织书记和骨干党员律师学习培训。完善政务信息、调查研究、新闻宣传工作机制,加大信息调研宣传力度。
二、统抓全面依法治县,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沂源
4.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健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和各级培训轮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校主体班次、干部教育培训和党员学习培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宣传,发挥各级普法阵地和平台的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进网络。围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制约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突出问题、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2024年度法治沂源建设理论与实务课题研究,真正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实践难题。
5. 统抓协调全面依法治县任务落实。制定《沂源县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工作措施》系统总结梳理法治社会、法治乡村建设情况。实施法治建设、领导干部述法年度报告制度,推进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完善县镇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办事机构运行机制,推动修订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办公室工作细则。建立并落实县委依法治县办与县司法局一体化运行机制,制定县局机关《支持依法治县办工作职责清单及履职评价办法》。协调建立完善专项小组运行制度,发挥各专项小组及联络员职能作用。按要求建立实行法治建设白皮书制度。
6. 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评议工作措施。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推动法治建设重点项目活动。召开全县优化法治环境工作协调机制会议,制定并落实《营商环境创新行动计划》配套措施。出台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落实措施,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开展全面依法治县、“沿着黄河去普法”、法治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主题宣传。
7. 持续完善法治督察和示范创建“两手抓”推进机制。制定沂源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持续强化法治督察,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强化行业部门主体责任,分行业系统领域开展法治督察,推动行业部门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效运转。制定年度法治督察计划,组织开展综合性督察。配合做好争创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选树县政府部门(单位)和镇(街)法治建设典型。深化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出台关于人大监督与法治督察贯通协调的工作措施。加强法治备案规范化建设。
三、突出依法行政,筑牢促发展保善治的良法根基
8. 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编制县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落实决策目录动态管理机制。依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办法》,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落实《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范》等文件,指导督促各级各部门依法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持续深化镇村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
四、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推动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9.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开展行政执法质量提升行动,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深化涉企执法阳光监督,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依托信用推行分级分类监管,开展行政执法领域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指导,探索建立涉企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健全执法清单制度,组织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启动新一轮行政执法主体审核公告工作,探索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协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分级分类培训,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续彰显执法监督效能,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健全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建立行政执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推动执法责任制落实。
10. 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深入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省贯彻落实意见。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优化听取当事人意见程序。强化行政复议监督效能,落实行政复议意见书、行政复议工作情况通报、行政复议决定书抄告等机制,开展行政复议决定履行专项检查活动。推动设立行政复议便企联系点,健全行政复议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机制,开展行政复议“入园区进企业’活动。指导各部门、镇(街)加大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工作力度,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行政复议工作品牌。
11. 深化行政应诉工作。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履行行政应诉答辩、举证等职责,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健全完善“府院联动”、“府检联动”机制,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推动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确保涉企行政案件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推进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常态化制度化,建立旁听庭审观摩联络员制度,健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审判协同机制,深化行政争议诉源治理。指导做好行政裁决工作。
五、强化刑罚执行工作,筑牢安全稳定工作防线
12. 认真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积极开展春节、全国“两会”等重大时间节点安置帮教人员风险隐患排查化解活动,落实“一人一档一专班”制度,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安置帮教工作。依托全国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安置救助和跟踪帮教工作。
13. 依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山东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完善配套制度。持续完善社区矫正“队建制”改革成效,实施“划片执法监管”或“集中执法、划片监管”等工作模式。严格落实《山东省社区矫正执法证使用管理规定》,组织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活动。加强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积极创建山东省和全国“智慧矫正中心”,实施“中心+大队+中队”一体化运行模式。拓展多元帮扶渠道和方式,探索完善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体系建设,完善村(居)民委员会协助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加强和规范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工作。协调配合检察机关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
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切实增强惠企便民工作成效
14. 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配合市局做好区(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联评联查工作,做好《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2-2025年)》中期评估准备工作。深入推进公证体制机制改革,统一规范公证机构社会信用代码使用。优化法律服务机构布局,开展“两所共建”,引导基层法律服务资源立足农村、服务基层。
15. 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规范化建设。落实《山东省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7)》,实施中小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提升工程。搭建律师和法官、检察官交流平台,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稳步推进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标准化建设,开展村(居)法律顾问评议活动。开展司法鉴定质量建设年活动,深化司法鉴定质量评查检查。完善基层法律服务“两结合”管理模式,规范开展年度考核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16. 提升法律服务惠企便民水平。深化法律援助标准化便民服务工作,落实《山东省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开展“情暖农民工法律援助行动”,持续打造“有困难找法援”、“法援惠民生”、“法援银龄”品牌。开展“服务实体经济,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做好市、县产业链发展法治保障等工作。深入开展“一企一法务帮办”工作,深化律师服务企业合规工作,加大企业合规“数字化”服务平台宣传推广力度。完善县级“一站式”矛调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深化“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线上线下一体建设应用。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拓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覆盖面。推进行政调解和商事调解工作。积极参与沿黄地区调解工作一体化行动,成立调解专家库,积极化解沿黄矛盾纠纷。深化律师调解,引导律师广泛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17.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化“八五”普法工作,推动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和服务重大战略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广泛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山东省法治宣传月活动。举办“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深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宪法晨读”活动,积极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和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考核方式改革。扎实开展涉企普法宣传,依法保障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
18. 深度参与基层依法治理。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组织乡村“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评选活动。深化法治乡村建设,用好“法在身边”普法视听平台等普法平台载体。大力支持法治文艺创演,积极参与“法润齐鲁”创作扶持计划优秀作品巡演。
19. 积极助力司法公正。组织和指导完成全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举办全县人民监督员培训班,认真做好监督管理、年度考核工作。
七、持续抓基层打基础,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效能
20.夯实数字支撑。深化山东全面依法治省信息平台、法治备案信息系统、普法责任制数字化管理、“智慧社矫”、“智慧复议”、“政法机关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等省级业务平台应用,提升业务工作质效。管好用好电子政务内网,提升“无纸化办公”改革成效。强化机关工作人员“山东通”移动终端使用,推行线上办文、线上办会、线上办事。加强网络安全管理,确保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
21. 狠抓基层基础。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巩固深化年”行动,探索建立司法所辅助人员队伍建设长效机制。按照省司法厅部署,积极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活动。推进法治赋能司法所工作,落实好参与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协议合法性审查等制度。加强2024年度经费预算管理,严格落实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提高资金使用质效。
22. 强化能力提升。严格落实《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制定实施县司法局培训计划。实施干部履职能力提升计划,强化干部任职和在职培训,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培养,开展全系统“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成果大展示”活动。完善先进典型储备推荐制度,加大典型选树培养力度。加强系统内部法治建设,开展全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化“提升年”活动。
23. 加强作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深化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常态长效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持续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坚持系统施治,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加强干部“八小时之外”管理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