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司法局
标题: 县司法局2023年度工作总结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180P/2023-541540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2-16 发布机构: 沂源县司法局

县司法局2023年度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3-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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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建设坚强有力,保持政治立场不动摇

1.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制定出台《2023年沂源县司法局党的工作要点》《2023年党员学习培训计划》等制度文件,搭建“两要点、两清单、三计划”制度架构,定期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等工作,切实推动上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2.思想建设效果明显。坚决落实好“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开展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带头开展理论学习调查研究。2023年,共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12次,机关党员干部集体学习25次,党支部集中学习15次,形成交流材料89篇、“金点子”30余条。

3.队伍建设强劲有力。制定党员考核积分管理办法,深化青年干部成长营活动,充分调动党员队伍积极性、主动性。提拔一名90后年轻干部任乡镇副科级岗位,推荐一名年轻干部到乡镇挂职。组织开展经典诵读、文艺汇演、比武竞赛等活动28场,研讨交流12次,形成学习成果展现文章44篇。在县直机关工委组织的演讲比赛中一人获三等奖、两人获优秀奖。全县党支部书记擂台比武活动中,青年党员代表获二等奖。情景党课《入党》在全县情景党课比赛中获优秀奖并在全县庆七一大会展演,县直机关党员大轮训等重要场合展演3次。

4.组织生活系统规范。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的通知》,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各支部组织生活会,两名预备党员转正,吸收一名预备党员。积极参加县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党务干部业务技能培训、测试8次,专题组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家讲课、局党组书记授课4次,班子成员上党课6次,全面提升全局党员理论综合素养。

5.党风廉政有效推进开展大学习、大调研活动,确定调研课题15个,督促干部职工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逢会必说、逢文必讲,用好党风党纪经常性教育、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023年,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4次,组织集中述职述廉2次,组织专题警示教育参观4次,各类谈话提醒80人次。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见实效

1.合法性审查工作实现再提升。在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的良好基础上,进一步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等制度文件,实现县镇村三级合法性审查规范性再提升。组织开展镇村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案例评选活动,获评市级典型案例6件。县镇村三级合法性审查人员业务培训实现全覆盖,累计培训568人次。截至目前,累计审查政府常务会议题108件,政府合同24份,累计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138份。常德武陵区等12个区县先后来我县开展合法性审查业务交流学习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半年工作会上以及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上,沂源县均作典型发言。

2.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以执法人员队伍管理为抓手,组织106行政执法资格年审人员和18个执法部门64名新增执法人员法治培训考试,严抓行政执法资格证件管理。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对经济开发区等功能区开展功能区专项执法监督。在全县开展《行政处罚法》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各部门自查问题21条,全部督促整改完成。出台《沂源县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创新性编制《沂源县行政执法文书规范指引》等五个指引,探索县域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相关做法在省委依法治省办《法治简报》刊发。

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发力。公布沂源县2023年度在工业、批发零售等领域的免检免扰81家企业名单持续贯彻落实《关于强化推动涉企检查罚款一口登记备案工作落实的通知》,今年来各部门累计备案157条,组织司法所落实回访制度,累计回访132次。组织各部门梳理涉企行政指导事项,印发《沂源县涉企合规行政指导事项清单》涉及13个领域193个执法事项,累计下发行政指导专项通报6期,今年来全县累计上传录入行政指导案例4330件。今年6月份,在全市行政指导工作推进会上,我县作交流发言。

4.法治建设扎实开展。制定出台《沂源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下发《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指标任务分工清单》,积极开展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工作。制定印发县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计划并常态化组织开展学法9次。公布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式列举年度决策事项,明确承办单位、完成时限,从源头上确保决策事项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今年来共计履行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事项8件,全部归档整理。公布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5件,已出台3件,备案率100%。严格落实告知承诺制度,组织各部门梳理并公布沂源县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通用清单217项。

5.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稳步开展。今年全县已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7件,其中2022年结转3件。办理县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6件,办理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26件,其中司法局直接办理案件16件,其余10件经过协调转交相关部门办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印发《行政审判和行政应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深化府院良性互动。与县检察院、县法院联合下发《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实施办法》,形成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合力。联合县法院组织开展行政应诉案件庭审观摩活动3次,邀请南麻街道、历山街道、县自然资源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的工作人员60余人次参与现场旁听庭审。

6.督察整改相关工作稳步推进。组织各部门开展省委依法治省办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上半年组织对镇办开展法治建设督察1次,边督边改问题70余个。7月份顺利迎接市对县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出台整改方案并下发各部门督察整改;建立与纪委监委的协调机制,出台《关于加强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的若干措施》。下发《沂源县2023年法治督察工作实施方案》,将于11月底前完成全县法治建设督察全覆盖。

三、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普法依法治理稳步推进

1.切实抓好普法工作机制建设。制定出台《2023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沂源县县级国家机关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全年各部门单位普法工作重点和安排,组织全县50余个部门、单位制定本部门、本单位普法工作计划、清单,进一步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地落实。制定出台《关于打造沂源县普法联盟的工作方案》,成立全市首个县级普法联盟,进一步凝聚普法合力。

2.推动“八五”普法规划有序开展。以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为抓手,依托各时间节点,先后组织开展“反邪教”“反有组织犯罪”“国家安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民法典集中宣传月”等主题活动10余次,以领导干部、青少年、基层群众为重点,通过普法进乡村、法治专题讲座、普法赶大集、送法进课堂等多种形式,组织动员各部门、镇街开展普法活动800余场次。为全县139所中小学、幼儿园重新调整、分配法治副校长54名。进一步优化基层“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队伍构成,截至目前我县共有基层“法治带头人”467名,“法律明白人”1401名。9月份,我县成功迎接市对县“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验收评估,相关工作受到市评估组好评。

3.法治文化建设持续提升。在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基础上进一步提档升级,对亿客家民法典主题公园、鲁村三村法治文化广场等进行更新修缮,新打造张家坡镇巨石崖村法治文化阵地、山东安成建工企业法治文化长廊、普安禅寺民族宗教法治文化阵地等场所,法治文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域创建四年行动,今年以来,通过法治督察并结合各镇街实际情况建立民主法治示范村重点打造名单,截至目前我县已有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8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今年9月份,顺利完成市对县民主法治示范村复核工作,未发现应该撤销荣誉称号的情形。开展法治文艺作品创建活动,邀请民间艺术家录制原创普法作品《乡村普法歌》,排演《浪子回头金不换》等法治文艺作品,制作推出全市首个县级普法广播节目—沂源乡村普法广播,通过律师讲法,以案释法等形式传递沂源法治“好声音”,目前节目已播出11期。

4.依法治理工作有序开展。制定出台《中共沂源县委全面依法治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工作要点》明确2023年度依法治县办工作重点任务、活动安排。充分发挥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及各协调小组作用,截至目前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2次,办公室会议3次,司法、执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5次,对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省委依法治省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全县执法规范化、法治政府建设等重点任务内容进行研究学习,全县普法依法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推动全县各部门单位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培训等活动160余次,实现全覆盖。

四、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法律供给精准高效

1.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升级改造鲁村、大张庄、西里、东里、悦庄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普遍设立法律咨询、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窗口,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值班制度,制定印发人民调解、律师服务、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公证等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工作指引手册5000余份。组建县公共法律服务专家库,涵盖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者、公证、司法鉴定人、人民调解员、普法宣传员等六类专业人群,我县23人入选。

2.村居法律顾问管理配置持续优化。出台《沂源县2023年村(居)法律顾问配置调整方案》等三个文件,创新开展村居法律顾问选聘工作,将村居法律顾问管理、使用等权限统一下发各镇(街道)。2023年度全县新遴选村居法律顾问55名,服务全县486个村居。制定《沂源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群众明白纸》,统一制作村居法律顾问联系牌,截至目前全县486个村居全部完成联系牌张贴公示工作,发放明白纸15余万份。协调县财政部门将2022年村居法律顾问经费拨付到位,目前已有11个镇(办)2022年村居法律顾问经费发放到位,5个镇街2021年村居法律顾问经费发放到位。

3.认真做好司法鉴定工作。组织山东信源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开展2022年度诚信等级评估工作,在全省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中被评为A级,全市仅2家鉴定机构获此等级。组织开展2023年司法鉴定行业案卷评查工作,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活动,对信源鉴定中心2023年以来鉴定案卷进行抽查,在全市案卷评查中取得优秀成绩。

4.涉企法律服务深入开展。与县总工会开展律师进企业公益法律服务活动,我县3名律师被推选为“淄博市职工信得过律师”。开展“探索合规体系建设的制度机制”“开展企业法治体检”“优化公证服务”三项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工作,今年以来,全县律师共为企业出具“法治体检”报告60份,开展涉企法律咨询解答452次,开展普法宣传、法治培训50次,进行诉讼代理205次,开展非诉法律服务77次。积极开展企业合规管理工作,对接10家企业入驻淄博市企业合规服务平台,今年以来组织开展30家企业合规培训,开展企业合规宣传100余家。开展“一企一法务帮办”行动,起草《关于实施“一企一法务帮办”改善中小微企业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成立21个法务帮办团队,服务全县有法治需求的中小微企业,目前,积极联系县工信局,摸排法治需求中小微企业名单。

5.法律顾问管理不断规范。修订《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规范做好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等工作。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共计提供法律服务90余次,提出书面法律意见55条,参加政府常务会9次。持续推进公职律师工作,截至目前,沂源县已设立公职律师单位43家(含事业单位4家),公职律师24名。4名律师当选淄博市律师行业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5名律师入选我县法律咨询专家团队,组织律师参与县领导信访局接访陪访60余次。

6.做好法律援助、公证等窗口服务工作。积极开展“法援惠农”专项行动,以困难农民工、基层果农等群体为重点开展帮扶活动,今年以来法律援助中心已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839件,结案率90%以上,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积极发挥公证职能作用服务全县中心工作,为农村改革和发展服务,主动介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城乡一体化等城乡统筹改革等事项重点环节;服务全县重点工作,为全县事业单位招聘、国有企业招聘等提供专业服务,截至目前沂源县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200件,同比上升27.4%

五、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1.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开展“两所共建”活动,每个法律服务所与三个司法所结对共建,发挥好“法律顾问+专职人民调解员”职能作用,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加大与镇街协调力度,积极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2.深入推进基层矛盾纠纷化解。12个镇街“一站式”矛调中心依托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得到同步提升,村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入驻民生综合体工作稳步推进。镇(街)专职人民调解员、村级调解员业务培训实现全覆盖。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活动,分别完成二级、三级、四级人民调解员初评初审19名、33名,56名。积极化解非诉矛盾纠纷,今年以来指导全县各级调解组织累计化解各类纠纷4821余起。深入推进基层法律服务所建设,健全并落实收案、收费、财务管理、分配、内部监督等管理制度,今年以来化解投诉案件5件。

3.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严格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截至目前召开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安全稳定形势分析会10次,查摆风险隐患3起,整改率100%。制定出台《沂源县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等制度文件,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联合协同作战能力今年以来开展应急演练活动3次。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持续推进,计划于11月底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6月份与沂水县司法局签署社区矫正工作跨市接边区域协作机制协议,采取委托监管、跨域协查、信息联通等方式有效解决了沂源县与沂水县跨市接边地区社区矫正“衔接难”“执行难”问题。截至目前,全县在矫社区矫正人员256人,安置帮教对象1750人,全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