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县司法局2020年工作总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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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180P/2020-503038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12-01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司法局 |
2020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任务,聚焦市委、市政府“六大赋能行动”、高质量发展“十二大攻坚行动”和县委、县政府“努力争先进位、奋力走向前列、更好更快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重点工作攻坚年”为契机,切实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着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创新突破,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2020年工作情况
(一)主动担当作为,为全县疫情防控工作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1.提高认识,完善组织领导。我局作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切实扛起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成立司法行政系统战时指挥部,建立“日排查、日报告”、信息报送等疫情相关制度。
2.扎实开展好疫情期间刑满释放、解除强戒人员衔接安置工作和社区矫正等工作。
3.全面参与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期间,我局积极参与村(社区)执勤600余次,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贡献了司法行政力量。
4.营造防疫法治宣传浓厚氛围。张贴防疫宣传海报、播放防疫宣传资料、宣传标语等1200余条;为全县800余个劝返点配送法律知识宣传明白纸、宣传册3万份;推动疫情防控部门积极学习宣传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政治机关建设
1.全面强化政治建设。突出理论学习,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今年来,共开展中心组学习25次,专题研讨12次,全体干部集中学习24次,切实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从严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推进机关党建品牌化、标准化进程,深化“法治惠民党旗红”党建品牌建设,提出“456”工作模式;严格党员日常监管,实行党员量化积分制度;着力抓好基层和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全面强化“大抓落实、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发挥司法行政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3.全面强化队伍建设。坚持抓党建促队建,以队建促业务,着力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实干型、创新型、廉洁型“五型”队伍。聚焦“六治”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司法行政队伍大整顿行动和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暨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干部队伍履职能力。
(三)强化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统筹协调,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
1.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今年来,我县在省委依法治省办调研督察淄博座谈会、市学习贯彻“民法典”座谈会上分别就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民法典学习宣传做了典型发言,全市普法宣传工作现场会在我县成功召开,“法律夜话、抖音普法、互联网+宣传、镇村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等经验做法在学习强国、淄博日报、淄博改革微信公众号等各媒体作了推广,作为我市唯一区县完成省委依法治省办对淄博市的法治建设及七五普法总结验收,目前我县已成功创成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2.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镇(街道)延伸。在全市率先建立镇(街道)、村(居)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填补了镇级层面法治政府建设空白点。截至目前,累计完成镇村重要决策合法性审查20件、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15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36件,提出合法合理性审查建议100余条,列席镇(街道)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和重大执法决定集体研究会议33次。全县569个村共规范完善村集体承包合同4.4万余份,清理各类承包费约1.25亿元。
3.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今年来,共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19件,出台14件,提出修改意见50余处,备案率100%。完成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6件,确定继续有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15件,废止5件,拟修改5件。继续有效的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30件,废止3件;确定宣布(到期)失效36件。确定继续有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6件,到期失效的4件。组织县市场监管局等22个部门举行座谈会完成对《烟花爆竹》的实地调研。完成《(草案征求意见稿)》等15项立法征求意见对接工作。
4.完善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截至目前,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全程参加了全部的政府常务会,保证了政府决策的合法性;提供各类法律咨询服务250余人次,出具法律论证意见170余份;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签订、审查25次。
5.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督察活动。强化执法证件管理,对新申领603名执法资格认证人员进行网上信息录入审核及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探索建立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机制,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模式,引入检察监督力量,县检察院开展联合执法监督,形成双层次监督协作机制。
6.落实关心关爱企业家措施。一是落实企业免检免扰制度。明确沂源县2020年度免检免扰43家企业名单,建立双向联络反馈机制、企业诉求“接诉即办”机制、检查回访机制,畅通企业反映渠道,实行“管辖定位”。开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企业大走访”活动,并规范执法检查方式,避免检查扰企。二是落实涉企检查罚款一口登记备案制度。明确备案时间和部门,建立涉企执法检查工作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发挥督察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涉企执法检查工作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强化台账管理,建立外资企业“无事不扰”登记制度。
7.推动党政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党政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县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推动法治建设任务落实落地。二是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在全市率先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今年来,县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3次,政府常务会前常态化专题学法5次;全县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机关干部采取“瑞阳大讲堂”、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举办普法讲座、参与普法活动等形式,开展学法活动526次,形成了“领导干部带头学,一级带着一级学”的良好氛围。三是积极推进领导干部述法。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出台《年终述职工作方案》,全面推动各级各部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
8.扎实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一是深入推进行政复议标准化建设,开展行政复议“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年”活动,在局三楼高标准打造“六室一庭”。二是加大复议案件听证审理力度,听证率达到40.88%。三是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召开集体会议11次,对行政复议案件进行集体研究并提出法律论证意见100余件次,并成立了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和行政复议调解委员会。四是扎实开展行政应诉工作,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截止目前,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申请102起,已审结90起,纠错率达51.11%,远超去年同期水平。收到行政诉讼案件12件,其中,县政府为单独被告的5件,县政府为共同被告的7件,均积极应诉。
(四)深入开展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全县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
1.顺利完成“七五”普法总结验收。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迎检工作,全市普法宣传工作现场会在我县召开,作为我市唯一区县完成省委依法治省办对淄博市的法治建设及七五普法总结验收。
2.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普法体制机制,发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法治创建牵头抓总作用,出台“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配套制定责任清单,推动形成“大普法”格局,今年来累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50余场次。
3.突出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学法用法。在全市率先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建设。抓好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积极推进领导干部述法,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今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机关干部累计开展学法活动500余次,领导干部举办专题法治辅导讲座50余期,深入镇办各部门开展精准宣讲100余场次。
4.抓好青少年“关键群体”法治宣传教育。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进课堂”工作,开展“法律微电影”进课堂放映活动。今年来,组织干警开展法治教育进学校、进课堂活动200余场次,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校园周边整治、参观法治阵地、法治手抄报等法治教育实践活动70余场次。
5.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一是紧抓农村“大众群体”法治宣传教育,开展疫情防控、法治扶贫、扫黑除恶等主题的法治讲座进乡村150余场次,法律“赶大集”400余次,录播村村响广播200余期。二是以红色文化引领法治乡村建设,深挖红色文化资源,梳理红色教育基地20余处,绘制沂源法治教育“红色地图”。三是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打造升级朱家户、鲁阳小学、“流水锶乡”等法治文化基地25处;创成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63个,市级36个,省级5个,国家级1个;村(社区)法治教育阵地实现全覆盖。四是深入开展“一村一场法治电影”“法律夜话”“法治文艺汇演”等活动,选树遵法守德好家庭2400余户,组织村两委成员、党员和村民代表学法活动600余次,提升了村干部依法治村、依法决策能力。
6.不断强化企业法治教。依托职工教学点,采用法治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普法活动200余场次。开展万名干部进企业送法律送政策送温暖、免检免扰企业回访、“走访+普法”等活动,走访全县30000余家市场主体,送去《民法典》《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控160条》等法治大礼包,为企业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现场“把脉问诊”。
7.充实壮大普法队伍。全面实施“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不断扩充普法志愿者队伍,组建县镇“七五”普法讲师团、坤盈法治文艺团体等共计9支600余人组成的志愿者队伍。
8.构建全媒体普法阵地。积极构建以“村村响”为核心,报纸、电视、网站、微信、微博、抖音等形式齐全的全媒体普法阵地。在全市率先推出“抖音普法”新模式,录制普法微视频380部,总点击量超过900万人次,被淄博市委宣传部评为2019年度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十佳”志愿服务项目。
(五)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1.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规范化运行。高标准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体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整合法律援助、公证、法律咨询等职能,实现综合性、一站式的公共法律服务。依托村(社区)法律顾问,全面强化镇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建立法律顾问进驻中心值班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能作用。
2.不断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主体责任,为全县642个村(社区)统一制作村(社区)法律顾问公示牌,实行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信息化管理,继续推行法律顾问清单式管理,制定每月疫情防控、《民法典》宣传等清单式管理主题。截至目前,共实施了10期主题活动,开展各类法治宣传900余次,开展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提供法律意见800余条,参与排查、化解、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00余起。
3.规范权力运行,深化简政放权。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调整补充认领维护的18项权责事项清单;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维护,查找问题,集中反馈整改;跟踪维护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事项,规范政策文件公开内容和流程。
4.加大法律援助服务力度。扎实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持续开展“精准法援”“乡村振兴”法律服务专项行动。截至11月中旬,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140件,结案975件,挽回经济损失2500多万元。
5.扎实有效开展公证工作。持续推进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公证质量监管和上门服务。严格遵守落实司法部“五不准”精神,抓好公证质量监管,组织公证员成立志愿服务队为口罩摇号现场提供免费公证法律服务,强化公证业务线上线下宣传。
6.加强律师行业规范化建设。一是结合全县“两新”组织党建“百千万提升工程”,开展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今年重点打造了多博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二是加强律师行业纪律作风建设,开展全县律师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暨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三是强化律师规范化管理。新成立山东鲁沂律师事务所;鼓励律师积极参与行业内各类活动;强化执业监管,出台《沂源县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四是建立“法律服务代理机制”,成立沂源县中小微企业律师服务团,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五是完善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制度,目前审判阶段刑事案件法律援助总数370件,全部实现有效辩护。六是积极引导律师参政议政,参与全县扫黑除恶、涉法涉诉信访等工作,今年来律师参与县领导信访接访陪访及提供法律意见100余次,值班200余次。
7.深入开展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基层司法所“一所一品”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司法所建设“规范提升年”活动,推进4家基层法律服务所与12个司法所“两所共建”,法律工作者全面履行镇村“法律顾问+专职人民调解员+法治宣传员”的职能作用。今年来建成各具特色的司法所品牌12个,梳理各类典型经验34条。同时,圆满完成人民监督员候选人选任考察工作。
(六)大力服务平安沂源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1.推动社区矫正中心高标准建设。一是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召开第一次沂源县社区矫正委员会会议。二是在局一楼高标准打造品牌化社区矫正中心,全力推动社区矫正中心提档升级。三是加强县社区矫正中心和帮扶教育基地建设,实施“中心+劳动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目前已累计在基地组织学习劳动10余场。
2.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利用山东省社区矫正监管指挥平台和淄博市知行平台APP,强化日常监督,规范档案管理,加大监督力度,逐步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截止目前,截止目前,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794人,累计解除2530人,现管理社区矫正对象276人,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2% 以下,未发生脱漏虚管现象。
3.推进《社区矫正法》宣传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4+5”学习宣传模式,利用条幅、电子屏、普法宣讲等形式,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法》普法宣传活动,目前发放宣传单页20000余份,解答群众关切的法律问题800余次。
4.持续推进“智慧矫正”建设。对标临淄区社区矫正中心,学习推进“智慧矫正”工作模式,完成“智慧矫正”建设。推进远程帮教会见系统,实现家属对罪犯亲情帮扶,目前已实现数十名监狱服刑人员与家属的远程帮教。县法院通过我局远程帮教会见系统,实现地方法院与监狱之间的隔空“庭审”。
5.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一是强化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先后建立道教交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9个,已调解各类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600多件。二是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组建由44名律师、18名法律工作者组成的“律师调解”队伍,实施“1+1”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三是实施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六个一”工程,强化品牌调解室建设,目前全县共建有各类特色品牌调解室12个。四是推广应用“智慧调解”系统,成功入选我市第一批信息化推进民生领域制度创新改革经验,今年通过智慧调解系统化解疫情期间矛盾纠纷120余起。
6.全力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今年共完成4次安置帮教人员摸底大调查,入户走访2300余人次,电话摸底调查4500余次。目前,我县共有安置帮教对象1205人,已全部建立帮教档案。今年来共开展学习教育活动37次,制定学习计划1833份,赠送法律读本3000余份,发放宣传知识彩页15000余册。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实体平台作用发挥不明显。虽然已全部建立,但基层基础设施建设还比较薄弱,仍存在利用率不高,基层法律资源供需不平衡,人员、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二)法律服务水平和能力与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有差距。律师队伍、法律工作者队伍、人民调解员队伍不够强大,人员较少,素质参差不齐。
(三)法治宣传教育还存在薄弱环节。各普法成员单位的积极配合力度还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司法局将聚焦今年重点工作和各项目标任务,重视考核“指挥棒”作用,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普法与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良好成绩。
(一)强化党建引领,狠抓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继续创建“法治惠民党旗红”党建品牌,推进机关党建品牌化、标准化建设,坚持抓党建促队建,以队建促业务,完善教育培训,强化日常管理,持续开展队伍大整顿行动和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不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
(二)推进法治政法建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全面强化法治督察,落实依法治县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的跟踪督办,积极推进法治沂源、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继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镇(街道)延伸,完善镇(街道)、村(居)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巩固深化示范创建活动成果;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推动建立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和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学法制度,建立并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制度。
(三)聚焦普法与依法治理,推动法治沂源建设再上新台阶。全面总结“七五”普法成果和经验,打造提升普法品牌;筹划组织“12·4”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着手编制“八五”普法规划。
(四)夯实基层基础建设,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狠抓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切实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实施“1+1”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壮大法律服务队伍;落实赋予街道(镇)“五项权利”及“乡呼县应”工作机制,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五)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助力服务平安沂源建设。持续强化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监管,大力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实施;继续实施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六个一”工程,推动各调解组织发挥作用,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