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司法局
标题: 沂源县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180P/2025-5503348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23 发布机构: 沂源县司法局

沂源县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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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由沂源县司法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沂源县司法局联系(地址:沂源县安民路11号;邮编:256100;电话:0533—3242568;电子邮箱:yyxfzb@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沂源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严格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公开程序,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实现政务公开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融合发展。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县司法局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1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权责清单1条,政策法规类8条,重大决策预公开1条,规划计划类2条,建议提案类3条,财政信息4条,“双随机、一公开”类5条,管理和服务类13条,政务公开组织领导类3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政务公开培训3条,政务公开工作推进2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1条,法治建设专栏505条,政府开放日活动1条,“政务公开在行动”15条。在公开信息的同时对符合要求的文件、会议进行解读,确保解读率,并且做到原文与解读相互关联。今年以来,通过“沂源司法”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20条,“沂源融媒”政务号发布信息326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相比去年减少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优化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坚持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依法审查的原则,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力度,确保敏感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县司法局依托县政府网站“第一平台”、“沂源司法”微信公众号、沂源融媒政务号等平台及时公开发布信息,由专门科室及专人对公开信息进行建设和维护,确保信息质量和公开及时。2024年,通过各平台累计发布信息2017条。

(五)监督保障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时限、方式、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方面进行规范,强化制度保障。根据领导分工、科室调整以及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法制科为具体工作机构,并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制定2024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会2次、工作推进会1次。严格按照“统一领导、归口负责、综合协调、各司其职”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定期监测检查政务网站和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情况,不断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单位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从总体上看,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行了一系列积极探索,各阶段工作抓得紧,要求严,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开展政策解读积极性不高,政策解读缺乏实质性内容,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多为文字解读;二是政务公开培训针对性有待提高,部分干部职工学习不全面、不深入,对新政策新要求结合得不够紧密。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丰富解读形式,拓展解读平台。坚持从群众视角着力强化政策发布、解读和回应,提高政民互动水平和为民服务实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突出政策性,强调县政府重点工作落实,结合实例讲解,提高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工作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本年度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4年,沂源县司法局共承办相关人大建议1件,已按照要求办理答复并予以公开,未承办政协提案。

(三)创新实践情况

一是在统筹运用政府门户网站、“沂源司法”公众号、实体宣传栏发布信息的基础上,不断尝试新方式新渠道新形式,在法治日报、沂源通讯、“沂源融媒”政务号等媒体平台发布工作动态。

二是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法律服务”新模式,我局联合县法院共同推出“沂”问就答24小时“AI法律顾问”,开启“政务公开+公共法律服务”新篇章。

三是推动发展“政务公开+一企一法务帮办”,线下通过各法务帮办小组深入结对企业,对司法行政方面的政策举措、便民服务、社会热点等内容和工作情况进行介绍,对企业关心的公司治理、组织机构权利义务等问题进行解答;线上利用42个“法务帮办工作群”随时向企业推送涉企政策与普法知识、交流便民服务经验、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提高企业合法经营意识。

四是做客县融媒体中心《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实时解读政策举措、交流便民服务经验、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扩大公众参与。

五是构建“互联网+”法治宣传“村村响”平台,为春耕生产、森林防火等重点工作精准发声,定时推送新闻资讯、大力宣传上级政策。

(四)落实上级工作情况

一是规范信息公开发布。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公开责任,及时主动公开相关政务信息;二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结合法治建设与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做好重点工作、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确保信息公开数量,稳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三是做好政务公开载体建设。加大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沂源融媒政务号建设,创新服务载体,拓宽公开渠道。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