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司法局
标题: 沂源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180P/2024-5427026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30 发布机构: 沂源县司法局

沂源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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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司法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由沂源县司法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1日始,至202312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yuan.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动态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严格规范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机制和公开发布程序,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范围和渠道,实现政务公开与法治政府建设的双向发展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县司法局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3条,其中机构职能2条,权责清单1条,政策法规类14条,重大决策预公开1条,政府会议类21条,规划计划类2条,建议提案类2条,财政信息4条,双随机、一公开7条,管理和服务类12条,政务公开组织领导3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政务公开培训3条,公开作推进3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条,法治建设专栏161条,政府开放日活动2条,政务公开在行动”10。在公开信息的同时对符合要求的文件、会议进行解读,确保解读率,并且做到原文与解读相互关联。今年以来,通过沂源司法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996沂源普法抖音号发布信息49条、沂源融媒政务号发布信息517条、微博发布信息107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通过线上渠道收到2件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均为高校学生,用途为课题研究及论文写作。县司法局均按申请人要求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县司法局结合“三提三争”活动要求,全面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纳入局重要提升工作之一,通过优化信息管理方式,不断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对法定公开内容做到了全部公开,同时加强信息归集,通过沂源融媒政务号等新媒体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公开信息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县司法局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沂源司法”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沂源融媒政务号等平台及时公开发布信息,由专门科室及专人对公开信息进行建设和维护,确保信息质量和公开及时。2023年,通过各平台累计发布信息1922条。

(五)监督保障

  2023年,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强化督查,狠抓落实,以提高行政效率为目标,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及监督保障措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全面提升服务质量。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根据领导分工、科室调整,以及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配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积极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严格按照“统一领导、归口负责、综合协调、各司其职”的原则,进一步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依法行政工作之中,进一步明确责任、分解任务、抓好落实。二是注重学习提升。2023年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2次,切实提升信息公开能力建设,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清醒认识。三是完善工作制度。出台《沂源县司法局公文错情通报制度》《沂源县司法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在制度规范内有序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单位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政务公开培训针对性有待提高,培训人员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对新政策新要求结合得不够紧密。  

(二) 改进措施

进一步扩大参训人员范围,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上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突出政策性,强调政府工作重点落实,用案例讲解,提升培训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府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规范信息公开发布。认真按照要求,落实公开责任,及时主动公开相关政务信息。二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结合法治建设及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做好重点工作、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确保信息公开数量,稳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三是做好政务公开载体建设。加大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建设,创新服务载体,及时发布政务信息。

(三)人大及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沂源县司法局共收到相关人大建议0件和政协提案1件,已按照要求办理答复并予以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筑牢政务公开主阵地,公开内容更全面。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把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紧密结合,全面梳理并建立主动公开目录清单,明确主动公开事项的内容、标准、依据、时限、责任科室及公开途径,确定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处置流程,使群众进一步了解司法行政有关政策,方便群众办事查询。

二是种好政务公开责任田,公开程序更规范。建立政务新媒体运行机制,制定《沂源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沂源司法运行方案》,明确选题策划、提供素材、内容审核、信息发布等职责责任科室,明确科室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三级审核制度,规范公众号日常管理和运行模式。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及保密审查,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三是唱响政务公开合奏曲,公开平台更多元。在统筹运用政府门户网、沂源司法公众号、LED宣传栏发布信息的基础上,不断尝试新方式新渠道新形式,在微博、齐鲁法制网、法治日报、沂源通讯、政务号等媒体平台发布工作动态;做客《政风行风》专题栏目1次,解答群众咨询5人次,内容涵盖行政复议、公证、法律援助等方面;与沂源融媒体中心联合制作《沂源乡村普法广播》广播专栏,对我局工作动态、服务举措等进行报道,2023年已在FM100.5频道播出12次,形成了全方位新媒体宣传矩阵,多窗口传递能量。

(五)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说明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11日至20231231日。

                                                                                                 2024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