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司法局
标题: 沂源县司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4月修订)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180P/2023-524378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4-15 发布机构: 沂源县司法局

沂源县司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4月修订)

发布日期:2023-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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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沂源县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沂源县司法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沂源县司法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重要事项合法性审查。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县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县政府行政裁决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综合协调监督全县行政执法。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职责。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所、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和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仲裁工作。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统计报告年鉴、行政执法、重大决策等。

)其他

    主要包括:本单位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员变动事项;本单位人员公开招聘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单位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公开形式 

1、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www.yiyuan.gov.cn)。

2.“沂源司法”(微信号:yysifa“沂源普法”(抖音账号:906406700)等互联网政务新媒体。

3.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见《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职责范围内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1、书面提交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书面填写《沂源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县政府网站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沂源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法制科

办公地址:沂源县药玻路31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42568

传  真:0533-3258331

  电子信箱:yyxsfjbgs@zb.shandong.com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当面递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寄送《申请表》,寄送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通过政府网站提交申请。县政府网站(www.yiyuan.gov.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本单位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4、收费标准

具体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有关规定执行。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沂源县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为:法制科

办公地址:沂源县药玻路31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42568

传  真:0533-3258331

  电子信箱:yyxsfjbgs@zb.shandong.com(此邮箱仅供沟通联系使用,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振兴路61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3241369

传  真:3241418

电子信箱:yyxdsjzx@zb.shandong.cn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振兴路61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法定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100

联系电话:0533-3241369

电子信箱:yyxdsjzx@zb.shandong.cn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鲁山路89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法定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100

联系电话:0533-3259239

 

附件:1、沂源县司法局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沂源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x

                                                                                                     

2023年4月     

附件1    

                             沂源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被申请单位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    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选   填   部   分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方式

□ 纸面

□ 电子邮件

(可多选)

□ 邮寄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可多选)

注: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它方式

附件2  

                     沂源县司法局信息公开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