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同时进一步规范律师从业行为”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法律顾问履职不到位,有些是一年也不到村,司法部门的普法活动少,特别是法律知识宣讲和警示教育方面”问题。
近年来,县司法局不断加强和完善村居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和管理,一是村居法律顾问配置由被动接受改为主动选择,村居法律顾问由谁来干,需求数量,如何分配,都由村居法律顾问使用单位镇办来决定,实现权责统一。二是完善村居法律顾问管理,出台《沂源县村居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源司发〔2023〕10号),从选聘、使用、考核、奖惩等方面规范村居法律顾问管理和行为,促进作用发挥。三是提高村居法律顾问知晓率。统一制作村居法律顾问联系牌,实现486个村居顾问信息公示。印发《明白纸》进行服务对接和入户发放,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发放15万份。四是完善村居法律顾问考核,各镇街在县局量化考核文件基础上,制定考核细则,实现考核奖惩由镇办说了算,不断提高村居法律顾问满意率。
关于村居法律顾问到村服务频次和时间的问题,在2021年《中共沂源县委办公室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中,对每月到村服务有具体量化标准,但结合2023年村居法律顾问调整会议精神和印发的若干文件等,为更好地实现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因地制宜,允许镇办在县司法局《考核办法》指导下,在量化考核基础上,结合自身法律需求制定《村居法律顾问考核管理细则》,对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方式、时间和内容等做出具体和细化规定,县司法局不再统一要求进村服务次数和时间。村居法律顾问服务以满足村居及辖区群众基本公共法律需求为标准,致力于不断提升工作知晓率和满意率。比如,建立村居法律顾问镇办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定期值班制度,在大集、重要节点等安排村居法律顾问轮流到镇办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值班,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参与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为村居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开展培训。今年9月,西里镇组织镇村法律顾问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宋志民律师为全镇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开展培训,效果显著。对比较偏远、法律服务需求较少的村居,除现场服务外,法律顾问可通过接受提前预约、电话服务、加入村居微信群线上服务等方式为村居及辖区群众提供服务。
二、关于“维权成本高,存在律师收费高”问题。
按照司法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律师服务收费管理的办法》(司法部611号法律法规)和山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律师服务费标准制定指引><山东省律师服务费标准备案管理办法等制度的通知》(鲁律协〔2022〕11号)规定,律师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收费办法和标准。目前,我县四家律所服务费均已在市律协备案,并在所内明显位置进行张贴公示。
确定律师收费标准的考虑因素主要有:(1)需要的工作时间;(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3)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执业经历和业务水平;(4)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经济发展状况;(5)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6)律师的社会信誉、职称级别和工作水平;(7)案件标的;(8)办理法律事务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在为委托人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下列费用,由委托人另行支付,另有约定的除外:(1)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鉴定机构、公证机关等部门收取的费用;(2)合理的差旅费;(3)为办理委托事项支付的查询费;(4)经委托人同意支付的专家论证费、翻译费;(5)经委托人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不同的服务方式,采取期间固定收费、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风险代理收费和协商收费等方式。具体收费办法及数额,由双方根据规定在(聘请律师合同)中约定。
三、关于“个别群众对法律不信任”问题。
为进一步做好农村群众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近年来,县司法局积极创新工作方法,采取多种措施,深入农村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一方面积极开展普法进乡村专项普法活动。通过“法律夜话”、“板凳普法”、“田间普法”等形式,围绕基层群众关心关注的婚姻家庭、赡养抚养、遗产继承、相邻权等内容定期开展活动,每年在全县开展活动150余场次。今年以来,西里司法所通过普法赶大集、普法进宗教、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形式开展普法进乡村活动7次。另一方面不断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培育。积极开展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将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和声望,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法治素养,有一定的文化程度的乡贤吸纳到普法队伍中来,激发农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的内生动力。目前全县共有法治带头人467名,法律明白人1401名,其中西里镇法治带头人44名,法律明白人132名。下一步,县司法局将立足业务职能,持续开展好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法治的获得感、信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