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关于对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的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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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180P/2022-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11-26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司法局 |
关于对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县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的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根据《淄博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淄政办字〔2021〕28号)有关规定,对2022年公布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了调度梳理。
二、工作要求、目标
对决策事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
三、文件依据
《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淄博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淄博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沂源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执行标准
部分决策事项政策要求发生变化或已被其他事项取代,目前已不具备实施或完成条件,经县政府同意,确定将“沂源县国土空间规划”“沂源县农村规模化供水规划”“沂源县“十四五”教育体育发展规划”调出决策目录,将“沂源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沂源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2021-2030年)”“沂源县教育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沂源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2022-2035年)规划”调入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