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关于公布2022年度沂源县免检免扰企业名单的通知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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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180P/2022-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2-15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司法局 |
一、文件出台背景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心关爱企业家“十条措施”(试行)关于《建立企业免检免扰制度落实方案》要求,依据市司法局、市发改局等9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布2022年度免检免扰企业名单的通知》,县司法局联合其它8个责任部门起草制定。
二、工作要求、目标
各有关部门、单位对2022年度免检免扰企业,在县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实行免检,但涉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投诉举报、上级要求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检查,不在免检范围。
免检免扰企业名单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选一次,并集中公布。对免检免扰期间发生重大违法事项的企业,由相关领域执法部门及时向县司法局反馈(联系电话:3242568),县司法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后及时调整名单。
三、文件依据
市司法局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布2022年度免检免扰企业名单的通知》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执行标准
全县各执法部门
五、惠民利民举措
减少行政执法检查频次
六、新旧政策对比,或与之前有关文件的关系
较2021年免检免扰企业名单,增加了部分“四新”企业、“十强”产业企业、外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