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沂源县司法局关于制定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发文机关
沂源县司法局
发文字号
源司发〔2023〕4号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180P/2023-5347180
成文日期
2023-02-20
发文日期
2023-02-20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失效
沂源县司法局关于制定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源司发〔2023〕4号
各有关科室:
为着力做好2023年度县司法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构建“智慧监管+双随机”新模式,提高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公证员、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员、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等监管对象进行随机抽查。
二、抽查时间
2023年3月--2023年12月
三、抽查内容
对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执业情况、公证机构及人员执业情况、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执业情况、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员的执业情况、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情况等内容进行随机抽查。
四、抽查流程
(1)制定抽查计划;(2)随机抽取检查对象;(3)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并将检查对象与检查人员匹配;(4)进行现场检查;(5)录入并公开检查结果,根据检查结果对监管对象做出不同的处理。
各相关科室要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报法制科,由法制科统一编制全局抽查工作计划并公开。
五、法律依据
《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
六、工作要求
县局各相关科室要按照工作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坚持“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原则,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完成抽查工作。同时加强业务指导和执法培训,切实提升基层监管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全面落实关心关爱企业家免检免扰制度,实现随机抽查和指导帮扶工作的有机结合。
沂源县司法局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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