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司法局

沂源县司法局关于创新“一定五动 平战融合”工作机制

实现“强矫”“壮所”工作目标的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水平,强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着眼树立躬身入局、实干为先导向,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沂源司法行政铁军,以更加奋发有为的姿态推动统筹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县委“突破提升年”为契机,加快认知迭代、思想破冰,着眼解决县委巡察反馈的中层干部长时间不交流问题,着眼实现“强矫”“壮所”的工作目标,进一步理顺司法所和社区矫正工作机制、人员架构和职责划分,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压实社区矫正工作责任,激发司法行政干警队伍干事创业激情,以硬的作风、实的干劲,扛旗冲锋,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全面突破提升。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践行为民服务宗旨,不断增强基层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新发展阶段,不断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改革突破,为基层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三、工作措施

1.搭建“一定五动”人员架构。整合社区矫正工作科和各司法所人员,实行社区矫正“队建制”改革,将社区矫正工作科更名为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下设3个中队,分别是鲁村中队、西里中队和石桥中队。鲁村中队设在鲁村镇,管辖南麻、南鲁山、鲁村、大张庄,西里中队设在西里镇,管辖历山、燕崖、中庄、西里,石桥中队设在石桥镇,管辖东里、张家坡、石桥、悦庄。每个司法所设所长1名,每个中队设中队长1名、配备工作人员4名,原则上,司法所长固定在镇街工作,中队的5名人员作为机动人员服务保障4个镇街。

2.实行“平战融合”工作体制。在平时的日常业务工作中,司法所和执法中队分别独立开展工作,司法所受局各科室业务指导,执法中队受执法大队领导和业务指导。司法所或执法中队有重要活动,即进入“战时”状态,实行司法所与中队融合联动模式,由中队长负责统筹协调中队工作人员配合辖区司法所开展相关工作或统筹协调司法所配合中队开展相关工作,司法所和执法中队不得以业务分工互相推诿,确保第一时间能够形成统一指挥、行动迅速、人员充足、工作有力的协同作战体系,及时有效完成各项重要活动任务。

3.细化“队所工作”职责清单。分别明确细化司法所和执法中队平时工作清单和战时工作清单。

司法所平时主要职责:①参与推进辖区基层法治建设,包括协调推进镇街法治政府建设;开展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及档案整理;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开展镇街执法证件申报及年审;配合开展行政复议应诉相关工作;面向社会收集立法意见建议;协助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做好镇街行政指导工作的统筹推进等。②指导辖区调解工作,包括指导辖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参与调处矛盾纠纷等。③参与辖区普法依法治理,包括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辖区内法治宣传教育;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辖区法治文化建设;指导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等。④组织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包括指导辖区镇街工作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协助开展法律援助;推动镇街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指导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等。⑤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包括落实好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司法所建设标准的各项要求等。⑥完成法律法规赋予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在镇街交办的其他事务。

社区矫正执法中队平时主要职责:①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包括开展调查评估;确定矫正小组,组织矫正小组开展工作;办理社区矫正对象入(解)矫手续,组织入(解)矫宣告;制定和落实矫正方案,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对象的外出、变更执行地等事项的审批和报审工作;落实禁止令的执行;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入户走访、公益劳动、教育帮扶、技能培训等教育帮扶工作;考核社区矫正对象并提出相关建议,了解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情况和行为表现;对失去联系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查找工作;配合做好智慧矫正中心建设等。②协调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包括做好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建立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档案;及时做好安置帮教系统信息核查、录入;协调开展刑满释放人员走访排查、安置救助和教育帮扶等。③完成法律法规赋予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在镇街、执法大队交办的其他事务。

司法所战时工作职责:①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点评、验收、考核或现场会等重要活动。②上级业务部门督导检查、现场调研、承办现场会等重要工作。③司法所在辖区内组织大规模普法宣传活动,调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群体性矛盾纠纷,开展涉及面较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承办群体性法律援助事项受理等需要多人参与配合的工作。④司法所所在驻地镇有重要工作需要联合中队力量参与的工作。⑤司法所与中队协商后,认为需要联合开展的工作。

执法中队战时工作职责:①社区矫正工作督导、检查、考核等重要活动。②上级业务部门督导检查、现场调研、承办现场会等重要工作。③中队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公益劳动等群体性活动。④中队与司法所协商后,认为需要联合开展的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落实局党组“一定五动 平战融合”工作机制领导主体责任,由3名班子成员分别联系3个中队及中队辖区内的司法所,要实行一线工作法,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经常到工作一线调研、督导工作,及时调度掌握执法中队和司法所工作进展和融合联动情况,对需要局党组研究决策的问题、事项,第一时间提报。司法所和执法中队要保持密切联系、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平时司法所实行所长负责制,进入“战时”状态后,由中队长负责统筹协调中队和司法所工作人员。

2.加强基础保障。每个中队配备1辆执法车辆,用于社区矫正对象调查评估、走访座谈,安置帮教对象走访核查,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执法执勤工作;执法大队及局业务科室需要到中队辖区或司法所开展工作时,可协调使用相应中队车辆。中队和司法所日常办公经费仍按照原司法所经费总额不变,由中队长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各司法所的经费开支,用于执法中队和司法所的日常业务办公。中队长、司法所长要经常向辖区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争取支持。

3.加强督导考核。建立健全司法所、执法中队分别考核与辖区整体工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底考核相结合,业务考核与协调配合情况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机制。即在对司法所业务工作和执法中队业务工作进行单独考核排名的基础上,对各中队辖区内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总体考核排名。考核通过日常工作掌握情况和年底现场点评、材料报送等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不仅既包括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还包括中队与司法所融合联动情况。考核成绩作为评先树优、干部任用的重要参考,在职务晋升、荣誉激励等方面优先考虑;对作风不实、履职不力、推诱扯皮、弄虚作假、漠视群众利益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对不胜任现职的干部,及时调整工作岗位。

 

沂源县司法局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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