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司法局
标题: 沂源县教体局: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 专项行政指导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180P/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6-08 发布机构: 沂源县司法局

沂源县教体局: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 专项行政指导

发布日期:2023-06-08
  • 字号:
  • |
  • 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要求,进一步强化校外培训收费监管工作,有效防范“退费难”、逃避预收费监管、“五亮”公示不规范等问题的发生。县教育和体育局积极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政指导。

6月5日-6月6日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对全县63处校外培训机构落实“五亮”行动和校外培训机构APP规范使用情况进行了指导检查。

主要对证照是否齐全、预收费公示栏信息、“校外培训家长端APP”二维码张贴,课程上架、家长端APP的购课情况等问题进行了检查指导。向各培训机构宣讲《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等相关政策;要求机构严格落实政府指导价格,明码标价,不能进行价格欺诈、虚假宣传,不得存在超时段、超限额收费;严格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要求机构不得通过监管部门规定以外的方式收取培训费用、不得躲避资金监管;机构要与学员或家长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明确约定退费情形、退费方式等内容,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过指导检查共发现“五亮”公示不到位、家长端“APP”使用不规范等问题14条,当场整改18条,下达限时整改通知书10份。

通过开展专项行政指导,进步一遏制了校外培训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全面预防“退费难”等问题,有效解决学生家长合理退费诉求;坚决防治无资格资质、无质量保证、无安全保障的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整体提升学生家长消费保护意识,切实维护让人民群众放心、安心、舒心的校培训消费环境。

下一步,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做到行政督查指导常态化,确保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