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司法局
标题: 沂源县卫健局积极开展职业健康帮扶试点工作 助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180P/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6-01 发布机构: 沂源县司法局

沂源县卫健局积极开展职业健康帮扶试点工作 助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发布日期:202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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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时间:2023年5月27日上午
案情介绍:2023年5月27日,沂源县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山东淄博燕峰活塞有限公司开展日常检查暨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工作时,发现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岗位未规范设置警示标示、未督促接害职工正确佩戴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新上工业探伤设备未按规定进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未健全职业卫生档案等问题。县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人员立即进行现场教学,指导该公司进行整改。

指导方式:1.进行现场指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规范设置警示标识,为接害职工配备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指导劳动者正确佩戴,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做好接害职工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2.组织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普及职业健康知识,增强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水平和劳动者自我防护能力,督促用人单位自觉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3.加强联系,及时沟通协调。行政执法人员与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建立联系,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问题。

指导成果:县卫生健康局政执法人员对山东淄博燕峰活塞有限公司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岗位未规范设置警示标示、未督促接害职工正确佩戴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新上工业探伤设备未按规定进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未健全职业卫生档案等问题。县卫生健康局严格落实服务型执法要求,采取现场教学、专题培训等方式,把普法放在执法前,把服务放在执法前,指导企业抓好问题整改,既帮助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也提升了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受到了企业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