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基层法治建设】沂源县司法局鲁村司法所:以法治之力赋能乡村振兴 筑牢基层稳定防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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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180P/2025-5563555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1-26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司法局 |
今年以来,沂源县司法局鲁村司法所聚焦基层治理法治化需求,以“一村一法律顾问”机制为抓手,组织镇村法律顾问深入农村,通过“精准普法、靠前调解、全程护航”等服务模式,将法律资源延伸至田间地头,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动能,为基层社会稳定筑牢“防护堤”。截至目前,全镇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服务活动37场次,提供法律咨询570余人次,参与矛盾纠纷调解39件,成功率达92%,群众法治获得感显著提升。
针对农村群众法律意识相对薄弱、遇事找法渠道不畅等问题,建立“需求清单+动态响应”机制,推动法律顾问从“被动响应”转向“主动服务”。一方面,精准对接群众需求。通过村“两委”摸排、网格员走访等方式,收集土地承包、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农民工维权等高频法律需求,形成服务清单。另一方面,创新服务形式。打破“坐等上门”的传统模式,推行“固定坐诊+流动服务”相结合,定期在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立“法律顾问接待日”,现场解答法律问题;针对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问诊”服务,让群众真正用得上法。
将法律顾问作为基层矛盾化解的“专业智囊”,推动“依法调解”融入“枫桥经验”,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一是参与纠纷调解,当好“法律参谋”。针对农村常见的宅基地边界争议、赡养义务履行、遗产继承等矛盾,法律顾问提前介入,通过用好“四心”调解工作法,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维权。二是前置风险防控,当好“法治把关人”。针对重大决策、合同拟定等关键环节,法律顾问提前参与合法性审查,为镇村干部提供法律意见。目前,法律顾问审查镇村合同43件,有效提升源头风险防控能力。
注重从“短期服务”向“长效机制”延伸,通过培养“法律明白人”、培育“法治文化”,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一是培育本土法治力量。司法所联合妇联、团委等力量,由法律顾问定期对法治带头人、妇女法律明白人、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重点讲解婚姻家庭、三资管理、劳动权益、土地承包等常用法律知识,培养乡村法治“头雁”。二是完善服务评价机制。通过村民代表评议、村“两委”打分、司法所考核等方式,对法律顾问的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进行动态评估,对表现突出的团队给予表彰,对不称职的及时调整,确保服务“不打折扣、不走过场”。
鲁村司法所通过法律顾问“下沉式”服务,让法律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预防”,不仅解决了群众的现实法律需求,更推动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下一步,鲁村镇将持续深化法律顾问机制,拓展服务领域,以更精准的法律服务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为基层社会稳定筑牢坚实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