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司法局
标题: 【八五普法】沂源县鲁村镇开展《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宣讲进机关活动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180P/2025-553379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7-24 发布机构: 沂源县司法局

【八五普法】沂源县鲁村镇开展《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宣讲进机关活动

发布日期:2025-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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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知晓率和影响力,增强机关干部“谁执法谁普法”意识和法治观念,近日,沂源县鲁村镇组织全镇机关干部开展《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宣讲进机关活动。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桑申虎对《条例》的基本原则、核心条款及重大意义进行了系统解读,重点结合《条例》第九条、第十条内容,深入阐释了乡镇人民政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职责,以及执法站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具体要求。桑申虎强调,今年是全国“八五”普法收官之年,普法宣传工作是提升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夯实机关干部依法行政能力、营造镇村群众依法办事良好氛围的基础性工程。各党建共同体、相关站所要将普法宣传纳入常态化工作范畴,充分借助司法所、法律顾问等专业力量,推动法治宣传延伸至田间地头、覆盖到千家万户。

此次讲座共有120余名镇机关干部参加。下一步,鲁村镇将持续加大《条例》宣传的广度与深度,精准对接群众日益多元化的法治需求,积极引导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学法、遵法、守法、用法、靠法的法治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