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普法强基】沂源县司法局南鲁山司法所:“调解+普法”双管齐下 化解光伏合同纠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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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180P/2025-550596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2-19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司法局 |
2月18日,沂源县司法局南鲁山司法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成功调解了一起村民孙某某与光伏项目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此次调解过程中,司法所将化解矛盾纠纷与普法宣传紧密结合,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引导群众知法守法,实现了“化解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日前,接到村民孙某某反映,称“光伏项目占地补偿条款存在歧义,要求解除合同”。司法所立即与责任区、村委进行沟通了解。经调查,孙某某因对合同约定的租赁面积、补偿标准等内容理解不足,认为自身权益受损,单方面主张终止合同,从而阻碍了项目推进。调解员全面梳理合同条款,明确争议焦点为合同效力认定及双方权责界定问题。
针对孙某某“合同不公平即可无效”的认知误区,调解员采取“一对一”普法模式,结合《民法典》合同编相关条款展开解读:一是阐明合同自愿平等原则(第5条),强调双方签订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依法成立即具法律约束力;二是解析违约责任(第577条),指出单方解约需承担赔偿损失等法律后果;三是现场对照合同文本逐条分析,帮助孙某某理解补偿计算方式、履约期限等条款的真实含义,消除信息偏差。通过法条讲解与案例对比,孙某某逐步认识到依法履约的重要性。
在普法基础上,调解员协同村干部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一方面向企业强调保障村民知情权,建议优化合同告知流程;另一方面劝导孙某某理性维权,避免因误解影响长期收益。最终,孙某某打消解约诉求,承诺继续履行合同,光伏公司同步完善条款解释机制,双方达成书面调解协议。
此次调解以“纠纷化解+宣讲答疑”形式,吸引多名村民旁听。司法所借机开展“送法进村”活动,发放《农村常用法律知识手册》,围绕农村常见合同纠纷的案例进行讲解,提醒群众“签订合同三注意”:一权责清晰、二内容合法、三保留凭证,助力提升村民的法治意识。
南鲁山司法所坚持“调解+普法”双轮驱动,将矛盾纠纷化解过程转化为法治公开课,既解开群众“法结”,又疏通基层治理“堵点”,为乡村振兴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下一步,南鲁山司法所将持续深化“法律进乡村”行动,推动普法宣传与人民调解深度融合,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法治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