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司法局
标题: 沂源县中庄镇:“三举措”实现会前学法“三化”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180P/2024-543686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29 发布机构: 沂源县司法局

沂源县中庄镇:“三举措”实现会前学法“三化”

发布日期: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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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庄镇通过制度推动、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三项举措,扎实开展党委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会前学法活动,确保实现会前学法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一是制度推动。为落实全面依法治镇工作要求,中庄司法所制定周密学法计划。明确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工作的重要性,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知法、用法的自觉性,真正把学法计划落到实处。

二是突出重点。紧紧围绕镇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选择会前学法的内容。学法计划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确保重点突出、效果明显。

三是注重实效。突出“关键少数”,提高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动全镇各部门坚持依法行政,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手段和法治思维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