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司法局
标题: 【矛盾纠纷化解】沂源县司法局鲁村司法所:“四心”化纠纷 真情解矛盾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180P/2024-543490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22 发布机构: 沂源县司法局

【矛盾纠纷化解】沂源县司法局鲁村司法所:“四心”化纠纷 真情解矛盾

发布日期: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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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鲁村司法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实践,推动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在调解工作中用好“四心”工作法,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筑牢基层安全稳定“第一道防线”。

用“热心”去听。在调解开始前做一个好听众,用心倾听矛盾双方陈述,倾听村干部、村民的表述,了解纠纷发生的来龙去脉和双方诉求,尽可能掌握当事人的家庭情况和社会关系,做到对矛盾纠纷来龙去脉和双方利益诉求底数清、情况明。

用“真心”去讲。在调解过程中,对待双方当事人始终做到以诚相待,真心交流,充分灵活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公序良俗道理、乡情民情亲情来激发当事人的情理认同,实现以法明理、以理阐情、以情化事;坚持换位思考,从当事人各自的立场出发,依法依理帮助他们争取合法权益,让群众真切感受到调解员在真心实意地为他们解决问题。

用“公心”去调。坚持公正立场,不偏不倚,保护守法者合法权益,才能以公心换民心,让群众相信法律,信任调解员,使得调解员说的话和给出的调解意见能被矛盾双方接受,真正让双方从内心里各退一步、契合诉求,实现矛盾就地化解。

用“耐心”去化。面对基层矛盾,既要“调”,还要“化”,要用耐心化解双方当事人怨气,反复向当事人阐明“法理情”,做到百问不厌,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法育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防止旧疾复发,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助力维护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

在今后工作中,鲁村司法所还将开展“线上+线下”人民调解普法宣传,不断提升人民调解的社会知晓率及认可度,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