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市委依法治市办反馈组向沂源县反馈法治建设实地督察意见 | ||
|---|---|---|---|
| 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180P/2023-5392374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3-09-28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司法局 |
9月26日,市委依法治市办督察沂源县法治建设反馈会召开。市委依法治市办反馈组组长,市司法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督察组副组长杨金海同志反馈督察意见。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张秀光主持会议并表态发言。市反馈组其他成员,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副主任郭栋出席会议,历山街道、悦庄镇,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13日至14日,第三督察组对沂源县开展了法治建设实地督察。督察组指出,近年来,沂源县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实干担当,履职尽责,不断推动法治建设往深处走、向实处落,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 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广度、深度上还有待加强。部分基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意识不明确,在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力度上有待加强。法律顾问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部分镇(街道)、部门存在“聘而不用、顾问不用”问题。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及调解队伍素质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镇(街道)、部门法治观念淡薄,自觉运用法治思维解决突出问题不够有力,违法现象还时有发生。
督察组要求,沂源县委、县政府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在推动全县法治建设上出实招、做实功、见实效。要全面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镇(街道)法治督察工作力度,实现法治督察全覆盖,用足用好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推动法治建设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不断夯实各级法治责任。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增强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张秀光表示,沂源县对反馈组指出的问题不足、提出的意见建议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将以坚定的政治担当,不折不扣抓好督察整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见底到位、落地落实,以法治沂源建设的实际成效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再梳理再盘点,同步抓好“当下改”的治标举措和“长久立”的治本之策,对反馈问题逐条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严格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高质量兑现整改结果。要以这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固底板、补短板、锻长板,持续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进一步发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在法治建设中统筹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建立委员会各协调小组组长带队开展法治调研、法治督察的工作机制,抓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用好日常学法与年终述法等手段,推动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