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司法局
标题: 沂源县司法局:“一定五动、平战融合” 社区矫正队建制作用持续发挥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180P/2022-524952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6-29 发布机构: 沂源县司法局

沂源县司法局:“一定五动、平战融合” 社区矫正队建制作用持续发挥

发布日期:2022-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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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沂源县司法局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沂源县队建制改革动员部署会,聚焦“队伍专业化、执法规范化、矫正精准化、监管智能化”工作目标,创新推行社区矫正“队建制”改革,实行“一定五动 平战融合”工作机制,打造了指挥灵活、行动迅速、协同作战、工作有力的社区矫正工作运行体系。

“一定五动”织密“监管网”

    根据工作需要,将局社区矫正工作科更名为“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同时结合镇办地域特点、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在鲁村、西里和石桥下设3个中队,分片区承担全县12个镇办的社区矫正日常工作,全县实现“大队+中队”管理模式。镇办固定配置1名司法所长和所属中队的5名人员共同负责服务片区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实现1人定位5人机动的“一定五动”人员架构。片区内,6名人员统一行使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权,承担调查评估、接收、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考核奖惩、训诫、警告、追查、收监和应急处置等职责。

“平战融合”用活“核心力”

    在平时日常业务工作中,司法所和执法中队分别独立开展工作。当社区矫正有重要活动、遇到突发情况时,即进入“战时”状态,实行司法所与中队融合联动模式,由中队长负责统筹司法所配合中队开展相关工作,确保第一时间能够形成统一指挥、行动迅速、人员充足、工作有力的协同作战体系,及时有效完成社区矫正各项重要活动任务。县局分别明确细化司法所和执法中队平时工作清单和战时工作清单,理清社区矫正大队、中队、司法所以及工作人员职责任务,建立工作制度,实行平时“专人专职”,战时“融合联动”的执法管理机制,实现社区矫正工作的精准化、精细化。

“完善保障”开创“新格局”

    司法局制定出台了《沂源县社区矫正大队、中队工作职责》《沂源县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工作规范》等多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形成了完整的制度体系;按《社区矫正法》规定,将社区矫正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实现社区矫正经费的基础保障;为提升执法严肃性和权威性,司法局新配备执法车辆3辆、执法记录仪24台,给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统一配备执法服装,为全面提升社区矫正教育矫治的效果,提供了全面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