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司法局
标题: 沂源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180P/2024-543009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2-28 发布机构: 沂源县司法局

沂源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28
  • 字号:
  • |
  • 打印

2023年以来,沂源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努力推动高水平法治沂源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了坚实的法治基础。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履行政府职能,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优化一是政府履职体系持续优化。公布《沂源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要素、指南发布率均达到100%创新行业监管与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印发《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职责边界清单》,职责边界清单46个,推动部门依法依单履职。二是政务服务持续升级。通过流程再造、数据共享、部门协调整合企业和群众视角一件事116个。全省率先推出个转企一件事实现“个转企”和“最多跑一次”有机结合,办事环节精简75%,相关做法在全省推广。三是放管服改革有序推进。精准梳理改革创新台账102项,一号改革工程任务清单141项,形成较为完善的以评转促体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全国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优秀单位称号。四是数字赋能初显成效。持续深化无证明城市创建,积极推进数据共享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办事”“一码通行,归集电子证照数据4586条,全面推动鲁通码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累计亮码服务2次。五是市场环境公平有序。严格抓好全国一张清单落实,实现一单尽列、单外无单。积极构建“1+3+N监管模式(即1个智慧化监管平台,市场监管局牵头、成员单位联合监管、政府督查考核3方共治,全过程N个部门配合实时监管模式)完成部门联合抽查任务165起,检查919户,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覆盖率91.23%,任务完成率、检查结果公示率及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率均达到100%

(二)规范审查程序依法科学决策水平持续提高一是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依法制定、公开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认真组织实施。二是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口。坚持不审查不决策、审查不过关不决策”,把合法性审查作为合同、文件出台的前置条件,在全市率先出台《沂源县政府合同管理办法》,用足用好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专业力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全年组织审查各类行政合同28件,政策文件131份,法律顾问参与重大事项讨论10次,全程列席政府常务会三是持续深化镇村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围绕优化审查流程、提升审查能力、典型示范带动,开展镇村合法性审查擂台比武,全力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2023镇村审查重大决策事项121件、合同类223件,法律顾问参与镇村涉法服务1744件。县镇村三级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贯通机制项目,入选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三)强化执法监督,行政执法质量效能实现双提升一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出台《沂源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制定县域行政执法规范化五项指引,相关做法在全省《法治工作简报》刊发推广。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生态环境、知识产权等领域专项执法行动,深入开展整治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问题线索21件,均已办结。三是提高行政执法质效。全面规范自由裁量行为,推进行政指导贯穿行政执法全过程,累计上传行政指导案件7000余件。落实涉企行政执法免罚轻罚清单2.0版,办理实施不罚、减罚处罚案件921件,减免金额4000余万元。加强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办理,全年办理商标、假冒专利等侵权案件48件,罚没款13余万元。四是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不断健全。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及时修订完善专项应急预案10余个,组织开展应急演练100余次。

(四)聚焦矛盾化解,群众法治获得感不断增强一是纠纷多元化解基础更加夯实。成立全市首家金融纠纷一体化处理中心,建成服务企业法务中心,将法律咨询、人民调解、行政复议、劳动仲裁、法律援助等各项职能融为一体搭建非诉纠纷解决平台20余个,全年指导各级调解组织累计化解各类纠纷5000余起。二是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发挥明显。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1件,办理县政府为被告行政诉讼案件28件。建立府院、府检联动机制,行政争议化解合力不断增强。三是全面拓展普法渠道助力纠纷化解。指导全县50余个普法责任单位编制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成立全市首个县级普法联盟。开通全市首个县级普法广播节目,线上开展以案说法”15期。开展民法典集中宣传月、12.4宪法宣传等主题普法活动12次,线上线下组织领导干部、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行政执法人员学习考法2000余人次。

(五)强化监督制约政府权力运行持续规范全面规范政府督查工作,督办办结率100%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办理68件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102件政协委员提案,对接率、答复率均为100%高标准推进省市清廉村居建设试点、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全省试点改革任务,权力运行实现信息化、规范化程序监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0997条,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等网上全面公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司法监督、财会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狠抓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全过程,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大项目亲自协调、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专题研究法治建设事项12次。

(二)厚植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建立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等常态化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县党委(党组)和干部职工必学内容,作为党校干部培训必修课程,全年开展专题学习160余次。

(三)拧紧法治建设责任链条。将法治建设纳入各级党政班子一把手工程,各镇街、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述法实现全覆盖。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有待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整体谋划部署不够到位。二是依法治县工作统筹性、创新性不。结合沂源实际,开展依法治县特色创新工作还不够。三是基层法治建设水平有待提升。司法所规范化水平不高行政执法人员结构不均衡,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四、2024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计划安排

(一)持续强化责任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照党的二十大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加快建设整体智治现代法治政府,为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打好基础。动态优化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清单,加强重点工作法治督察和督导考核,压紧夯实各级责任。开展法治工作人员分层法治培训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和人员力量配备,为法治政府建设打牢基础

(二)持续强化引领保障围绕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扎实开展法治赋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努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县。以法治建设赋能智慧城市建设,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社会治理一网共治。聚焦城市更新、生态环境、耕地保护等领域,不断加强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持续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优质共享,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持续强化改革创新围绕民生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重点领域,着力推进“小切口”“小快灵”制度建设,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标准化运行机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链条管理,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法治建设规范化改革,健全县镇两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探索创新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监督“并审”机制,推动实现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穿透式监督”流

程再造。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