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2021年度沂源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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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180P/2022-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2-27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司法局 |
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年,沂源县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积极发挥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领雁”作用,2021年年初,分别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和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专题汇报,对年度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认真落实学法制度,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集体学法12次、县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6次。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并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对各镇(街道)和各部门单位开展2次法治督察,以法治建设督察为硬手段,做实做细履职尽责的“后半篇文章”。开展“法治镇街”示范创建活动,12个镇(街道)全部成立全面依法治镇(街道)工作领导小组,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列入党校主题班次,进一步提升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二、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措施
(一)严格规范各类行政行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梳理公布“涉企免罚减罚”清单268项。全域打造无证明城市,公布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1221项,涉及告知承诺254项,实现用“承诺”取代证明。对全县各执法单位开展“三项制度”及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工作监督2次,建立涉企行政指导目录,全县32个单位进行了网上公开,涉及行政指导225项,上传行政指导案例2万余件。全面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18件,发布并备案规范性文件14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发布《沂源县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全面实施党政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全县26个政府部门、13个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均聘请法律顾问,25个县直部门公职律师岗位通过审核,聘请公职律师26名。
(二)加快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以“司法所+法律顾问”组合模式,全面推进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推动合法性审查向村级延伸,县镇村三级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贯通机制项目被省委依法治省办推荐评选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县司法局在全省司法行政改革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认真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确定的法治指数评估试点工作,坚持先行先试,创新实施“二三六”工作法,建立组织有力、标准明确、评估多元、机制健全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规范化,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94件,受理93件,审结89件,维持19起,撤销55起,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复议终止12起,确认违法1起,调解结案1起,不予受理1起,案件纠错率为76.4%。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实现100%,行政复议应诉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功能显著。
(三)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积极谋划全县一站式矛调中心提升打造,其中道交一体化处理经验做法先后被新华社、山东新闻联播等多家媒体播发,入围“全国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县”典型案例。完成全县村(社区)调解组织换届工作,组建56人的镇街专职调解队伍和1944人的村级调解员队伍,调解员集体入驻“智慧调解”平台,化解矛盾纠纷2200余起。深入开展“品牌”司法所建设,南鲁山镇司法所获评“全国模范司法所”称号。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和矫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建党100周年社区矫正维稳安保措施。积极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和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活动,大力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推进“智慧矫正”应用建设,初步实现社区矫正工作精准化、智能化、规范化。提升远程视频会见室规范化建设,打造了群众“一次申请即可会见”的亲情帮教新模式。截至2021年年底,共管理社区矫正对象268人,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2%以下,未发生脱漏虚管现象。安置帮教对象1266人,其中重点对象88人,均落实安置帮教管控措施。
(四)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全年接待来电来访法律咨询6279人次,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491起,办理认罪认罚法律帮助1041件。聚焦疫情防控期间民营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开展专项“法治体检”活动,出具“法治体检”报告45份,开展涉企法律咨询解答526次、普法宣传培训47次、诉讼代理192次、非诉法律服务73次,县内企业合规管理意识不断增强。扎实推进公证便民服务,积极拓展继承、委托、国有土地出让、教育招生、保全证据、金融债权文书等各类公证业务,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261件,其中国内公证1092件,涉外类169件。
(五)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构建大普法格局,细化实化普法责任制度,出台年度县直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充分利用“法治建设”政府动态专栏和“沂源司法”微信公众号,发布全县各级各部门法治宣传信息动态496条。高质量开展“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养“法治带头人”491人、“法律明白人”1458人,每村(社区)配备“法治带头人”1名、“法律明白人”3名,基层法治建设队伍力量更加壮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村(社区)两委换届”“信访法规集中宣传”等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大力开展《宪法》《民法典》《社区矫正法》《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知识宣传,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存在问题不足
(一)法治政府建设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少数单位和党员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不够重视,认为法治是软性指标,工作推进不够有力。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等方面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要求有一定差距。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有待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挥棒”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执法单位存在执法公示方式较单一,执法记录仪使用频率较低,现场执法过程音像记录、保管、制作入卷不规范,法制审核人员配备率低等现象,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指导。行政复议和诉讼方面,因违反法定程序、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等原因造成的行政机关复议纠错及败诉案件屡有出现。
(三)公共法律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专业法律服务队伍相对不足,律师参与政府及部门重大事项研究讨论不够,法律服务资源整合效果不够明显,服务平台和服务功能有待拓展。
四、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22年,沂源县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为目标,协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强化法治建设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络,一体推进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创新法治建设工作载体,强化法治建设示范、试点培育。培强基层改革创新活力,夯实法治沂源(法治政府)建设基层基础。完善考核督察体系,强化对法治建设的指导督促与考核评价,凝聚法治建设工作合力。
(二)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健全完善合法性审查相关配套制度规范,推进合法性审查智慧平台建设,创成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探索类案审理标准,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确保出庭应诉率100%。
(三)深化普法宣传工作。健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公开报备、工作台账、评价通报等制度。整合法治资源,打造一处多功能一体化综合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加强法治文化品牌建设,围绕重点内容宣传、重点人群普法、法治乡村建设,打造一批具有沂源特色的普法品牌。
(四)加强基层司法机构基础建设。推进司法所与综治中心一体化建设,推动司法所“一所一品”提档升级,力争实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成率100%。加强“智慧调解”“智慧矫正”、法律服务热线建设,提升司法行政业务信息化水平。
(五)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打造提升“一站式”矛调中心建设,建成县镇村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三级体系和三级矛调中心。加强个人品牌调解室和特色调解室建设,拓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领域。
(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质效,开展“1+N”清单式管理和团队化服务。加大法律援助力度,探索公证机构改革,推进公证与不动产业务联办。
(七)有序推进刑事执行工作。加强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品牌化建设,探索社区矫正队建制改革,构建社区矫正信息化体系,争创全国智慧社区矫正中心。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