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法律援助信息公开情况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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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180P/2024-543449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3-22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司法局 |
沂源县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条例》、《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全省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的实施意见》(鲁司[2021]2号)、淄博市司法局、淄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市级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淄司〔2021〕51号),沂源县司法局、沂源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沂源县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源司〔2022〕14号)等有关规定开展法律援助相关业务,坚持司法为民,
有效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防止矛盾激化,极大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信任,对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积极影响。
一、法律援助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沂源县法律援助预算支出县本级财政安排21万元,中央、省级转移支付法律援助经费支出预算安排87万元,总共安排108万元。沂源县司法局法律援助经费使用范围:①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补贴;②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值班补贴。2023年度沂源县司法局用于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补贴、律师值班补贴的法律援助经费,经核算需要78.45万元(其中办案补贴66.89万元,律师值班补贴11.56万元)。
二、案件办理情况
2023年,沂源县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共解答来访、来电咨询3000余人次,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095件,其中刑事案件1227件(其中法律帮助案件1047件)、民事案件867件、行政案件1件;结案2023件,结案率96%,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
三、案件质量考核情况
2023年11月,沂源县法律援助服务中心从2023年办结的案件中抽取3个刑事案件卷宗和2个民事案件卷宗参与淄博市2023年第四季度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淄博市司法局评查工作邀请8位律师担任评估人员,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行业标准《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SF/T0085-2020)和《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SF/T0086-2020)作为评估依据。评查结果:经综合评定沂源县5件案件卷宗,合格案件5件,合格率100%,其中良好4件,良好率80%,综合得分全市排名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