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提报2023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的通知 | ||
---|---|---|---|
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180P/2023-534842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4-10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司法局 |
根据《沂源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源政发〔2018〕10号),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制度。为保障决策目录科学严谨,确保将符合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标准的事项纳入目录管理,经县政府同意,现就2023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提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范围
1.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政策措施;
2.制定或者调整各类总体规划、重要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
3.土地管理、生态环保、水资源保护等事关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事项,重点经济园区布局以及政府政策扶持的需政府常务会决策的重大项目方案;
4.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大基础设施和建设项目,新型城镇化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
5.重大财政资金安排、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重大市政设施建设项目、重大国有资产处置以及政府融资活动;
6.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重要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7.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卫生、科技教育、社会救助、公共交通、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保障性措施;
8.社会治安、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涉及公共安全以及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和措施;
9.需要政府常务会决策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报送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目录报送工作,此项工作为市对县法治建设考核重要内容之一。
(二)各部门单位承办的关系我县2023年度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密切相关的重点工作、重大公共项目,需要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审议和决定的事项均应列入填报范围。
(三)其他要求。对符合报送范围,拟作为县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承办单位要说明决策事项的基本内容,推进计划,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于2023年4月14日(星期五)前报县司法局。县司法局梳理汇总后,一并提交县政府研究确定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联系人:杨 文, 联系电话:3242568
邮箱:yyxfzb@zb.shandong.cn
附件:沂源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报表
沂源县司法局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