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印发《沂源县司法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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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180P/2021-517384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6-28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司法局 |
为进一步做好沂源县司法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要求,着力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抽查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随机抽查制度落实,不断提高抽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营造依法监管、公开透明、公正高效、协同推进的抽查氛围。
二、抽查时间
每年6月份、10月份随机开展抽查活动。
三、抽查内容
(一)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情况检查
1.遵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情况;
2.执业活动开展情况;
3.内部管理情况;
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情况;
5.根据需要认为应当检查考核的其他事项。
(二)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执业检查
1.律师事务所基本建设情况
2.执业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
3.日常管理情况
4.律师执业监管情况
5. 纳税和加入执业保险情况
四、抽查流程
1.制定抽查计划
3.抽取检查对象
5.检查结果录入与公示
五、法律依据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1996年5月公布,2017年9月修正)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08年7月司法部令第111号发布 2018年12月司法部令第142号修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对随机抽查工作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好对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强化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不断探索和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提高执法检查的效能和水平。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业务科室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任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强化廉洁自律。各科室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收受被检查对象及相关利益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不得徇私枉法和营私舞弊。对抽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附件:沂源县司法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附件1
沂源县司法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抽查比例及频次 |
检查时间 |
检查主体 |
1 |
双随机一公开 |
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情况检查 |
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
1.遵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情况 2.执业活动开展情况 3.内部管理情况 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情况 5.根据需要认为应当检查考核的其他事项 |
100% 每年两次 |
6月、10月 |
人民参与与促进法治科 |
2 |
双随机一公开 |
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执业检查 |
律师事务所及律师 |
1.律师事务所基本建设情况 2.执业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 3.日常管理情况 4.律师执业监管情况 5.纳税和加入执业保险情况 |
100% 每年两次 |
6月、10月 |
律师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