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252G/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1-06 发布机构: 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发布日期:202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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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沂源县市场监管局秉持“筑基础、严监督,立规范、强队伍”工作思路,担当作为,履职尽责,为更好的履行市场监管职能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基础

(一)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听取有关报告。将党组中心组学法和年度述法作为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有效途径,将党内法规和业务知识列入学习计划,有重点、有目的的开展学习研讨,定期听取本单位法治工作报告,并根据工作安排开展述法活动。适时调整“七五普法”领导小组和普法责任制清单,进一步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的普法职责,认真梳理总结“七五普法”工作成果,扩大普法影响,创树普法典型。今年以来,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国“两法”在线答题,取得了活跃度、高分率综合成绩全市第3名的好成绩;组织137名执法人员参加“法宣在线”学法考试活动,考试合格率达到100%,学法普法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二)构建制度建设保障体系。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核心,制定了执法信息公开制、执法过程记录制、重大决定审核制、行刑衔接等20余项规章制度,积极运用“淄博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网络运行系统”。通过制度、机制管人、管权、管案、管事,统一规范执法程序,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杜绝了执法监管的“随意”“任性”“习惯”行为,为开展行政刑事处罚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确定常年法律顾问1名,建立由局政策法规科、法律顾问和系统取得司法资格人员组成的法律顾问队伍,在重大决策咨询、规范性文件审核、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

二、严格执行程序,维护法制工作“生命线”

(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重大事项目录清单和审核台账,坚持“遇重必审”的原则,凡涉嫌犯罪移送公安的案件必须由法律顾问、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层层审核后方可做出;其他重大疑难行政处罚案件、减轻处罚案件必须由局党组会集体讨论通过后做出处罚决定。今年以来,通过机关负责人集体研究讨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136件次。

(二)实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围绕落实市场监管系统顶层设计,县局统筹全局、通盘考虑,成立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进一步确立责任人、绘好流程图、下发任务单,全面实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制度,建立起统一领导、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约束权力、保护权利的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责任体制。尤其总局第29号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发布后,县局立即安排专人负责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减少行政处罚事项22项,并向编办进行了备案。目前,认领、审核、发布权力责任事项764项,总责任项目2918条,全部实行了动态调整,行政执法工作驶上规范、流畅的“高速路”。

 (三)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规范市场监管工作行政处罚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印发《沂源县市场监管系统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印发《市场监管执法简明手册》,整理汇集市场监管系统22个执法模块行政处罚649项内容,指导执法办案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印发《关于建立公安市场监管联动执法工作机制的意见》,设立行刑衔接办公室,县公安部门派驻2名联络员驻点办公,进一步强化行刑衔接联合执法工作,建立线索共享、案件联查、执法联动的良好互动机制。

三、推进执法改革,着力市场监管工作“谋长远”

(一)实行执法监管一体化。根据人员和工作实际,暂时推行执法监管一体化。从系统内营造“人人学办案、人人能办案,人人会办案”的全员执法格局。执法水平和执法案件质量明显提升,我局提报的案例中1件被市局作为典型案例通报,2件一般程序案件被评选为优秀案卷;多件典型案例在省及以上媒体予以发表。

(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切实做好电子执法证件申领、发证工作,目前已有188名执法人员申领电子执法证。根据工作需要对本系统工作人员执法证件进行动态管理,做好有关人员执法证件的注销、迁移、年审、申领工作。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聚焦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全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严格执行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登记备案制度。目前,提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1次,季度检查计划4次,月度检查计划11次,临时计划22次,录入检查结果302家次,行政处罚备案14家。按照“谁主办、谁录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各执法办案单位全面应用“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网上运行系统”,及时录入办案系统,上传案件处罚信息。

(四)强化执法联动机制。建立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在县市场监管局设立办公室,县公安部门派驻2名联络员驻点办公,实行联动执法。联合县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先后开展了食品销售环节不规范行为专项整治,继续巩固深化食品药品方面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守护舌尖安全”专项整治等治理整顿,查处案件64起。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梳理总结“七五”普法经验,继续扩大普法成果,同时按照要求做好“八五”普法工作的参与和贯彻执行工作,全面提升市场监管领域法治建设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