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议禁止生产、运输、销售、焚烧冥币仿真人民币的答复(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号建议)
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15
建议人: 徐继瑞、盛新太、韩玲、蒋孝军、韩玲
主办单位: 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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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对县人大次会议代表15建议答复

 

尊敬的徐继瑞代表盛新太代表韩玲代表蒋孝军代表

您好!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支持。您提出的《关于禁止生产、运输、销售、焚烧冥币仿真人民币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部门协作,加强祭祀用品监管

一是严格按照法律授权和法定职责,积极配合民政等部门开展封建迷信殡葬用品专项治理活动。县市场监管局以农村集贸市场为切入点,不断加强集贸市场违禁商品的监督管理,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贸市场监管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包括冥币在内的违禁品的监管,开展部门协同联动监管,建立信息互通移送机制,不定期同民政等部门联开合展整治行动,依照法定职责规范经营行为

二是严厉打击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损害人民币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包括仿真人民币图样冥币,一旦发现制作销售仿真人民币图样冥币,立即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严肃处理。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县市场监管局作为执法部门,一贯重视对法律法规的宣传,本着普法走在执法前服务走在监管前的工作理念,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知识产权日、世界计量日等活动开展普法宣传。今年,县市场监管局创新推出市场监管知识码上见工作法,将食品安全、反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价格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等一系列法规知识以二维码的形式展现在人民大众眼前。同时,我局正在农村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张贴的市场监管知识码上见宣传栏上补充完善禁止生产、运输、销售、焚烧冥币仿真人民币相关知识。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强祭祀用品监管,多措并举,探索建立封建迷信殡葬用品和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长效机制,主动民政、金融监管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多方共同发力,努力做到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积极倡导文明祭祀,共同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

 

 

                           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17

 

(联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联系人:白正鹏 联系电话:2343799

(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室。

内容: 为切实维护人民币国家货币形象,严厉打击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 行为,近几年出现县城内及部门乡镇经营祭祀、殉葬用品,有很多商户将仿真人民币图样冥币混杂在商品中进行销售,其面值大小图案等与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多版人民币近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和《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 建议: 一 、由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城市管理执法、民政等部门将以上销售冥币的经营用户依法予以取缔,并依法予以没收并予以处罚。 二、禁止任何人在门店、路边等一切场所销售冥币、对纸扎由冥币仿真图案的祭祀用品。对生产加工冥币祭祀用品的组织和个人,由市场监督管理和城市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没收。所有没收的冥币、纸扎实物用品等由城市管理部门组织进行无害化销毁处理。 三、禁止在墓地、道路、广场、公共绿地、居民小区、公园等场所焚烧冥币等用品。发现以上行为由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公安等相关部门要劝阻和制止。任何个人有权劝阻和举报焚烧冥币等不文明行为,并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四、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制造、销售冥币、纸扎实物用品提供运输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运输车辆予以严查,对制造仿真冥币的源头进行堵截。 五、有关部门要加大做好对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宣传,让市民要文明祭祀、严禁销售、使用印有主席头像及仿人民币图样的祭祀用品,共同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