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农资行业规范的答复
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43
建议人: 吕文华、房思美、左进智、赵卫祯、李成合、包配芳、李化余
主办单位: 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1-09-26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尊敬的吕文华代表、房思美代表、左进智代表、赵卫祯代表、李成合代表、包配芳代表、李化余代表 

您好!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支持。您提出的《对农资行业规范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目前经营肥料产品门槛较低,只要经营者持有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肥料经营内容就可以销售肥料产品。对经营中存在的无照经营行为,我们将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同时,也欢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消费者积极提供问题线索。

二、 开展肥料监督检查专项行动

根据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转发在化肥领域开展提质量保供应稳价格专项行动的通知》(淄市监质监字〔202151号)淄博市农业农村局、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淄博市公安局、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淄博市供销合作社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通知》(淄农字〔202135号)等文件精神,县市场监管局在春季开展了化肥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标识标注、虚假宣传等方面的内容,拨入专项资金进行化肥产品质量抽检。目前,共检查化肥经营单位56家,抽检化肥销售单位  40家,抽检化肥产品272批次,发现质量不合格肥料产品24批次,没收质量不合格肥料产品75吨。查处产品质量、虚假宣传、标签等问题肥料产品案件37起,罚没金额53.6万元。

县市场监管局积极配合省市市场监管局在我县范围内进行化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目前共配合省市场监管局抽检化肥产品2批次,未发现不合格产品配合淄博市市场监管局抽检化肥产品30批次,抽检工作正在进行中,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问题,将依法严肃查处

三、积极处理化肥产品质量投诉

县市场监管局重视维护消费者权益,依托1231512345平台等消费者投诉途径,及时联系当事人双方,积极与投诉双方进行交流沟通,多次对化肥销售者进行约谈了解相应情况,走向田间地头,查看果树损失情况。联合县农业局、燕崖镇政府等多部门对投诉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并到农户家中对剩余化肥进行产品质量抽检。今年来,共处理化肥产品质量投诉9起,工作人员认真积极处理投诉问题,受到消费者一致好评。

 

2021926

 

(联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联系人:李伟成 联系电话:2343299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