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规划建设汽修厂、停车场的答复
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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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朱秀营、李传国、周明、尹玉华、刁晓勇、刘立红、李恒祥、崔希社、齐元华、任可娟
主办单位: 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1-09-26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尊敬的朱秀营代表、李传国代表、周明代表、尹玉华代表、刁晓勇代表、刘立红代表、李恒祥代表、崔希社代表、齐元华代表、任可娟代表:

您好!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支持。您提出的《关于统一规划建设汽修厂、停车场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职责分工,停车场的设立由规划部门、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城市执法部门进行许可和监管,汽车维修厂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备案和监管,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备案等审批手续的无照经营行为,负责商标广告、消费维权、价格欺诈等监管工作。针对人大代表建议中反映的问题,我局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组织人员对议案涉及的南麻街道办事处范围内的停车场、汽修厂等单位进行全面摸排,对经营范围中有停车场服务的市场主体进行专项检查。指导业户规范登记,做到亮照经营,持证经营。对未办理营业执照的下达《限期办照通知》,并及时通知相关职能部门,对营业执照丢失的及时督促业户到行政审批部门补办,对已办理执照的业户登记造册,确保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今后,我们将强化日常监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持续统筹推进监管工作。

 

2021926

 

(联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联系人:张光明 联系电话:2329708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室

关于统一规划建设汽修厂、停车场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