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规范老年代步车问题的建议的答复(县政协第十一届会议第四次会议第66号提案)
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
66
建议人:
主办单位: 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5-08-21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委员

66号提案答复

 

尊敬的刘珂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规范老年代步车问题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沂源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对老年代步车的监督检查行动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老年代步车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开展老年代步车专项监督检查。旨在严厉打击老年代步车销售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老年代步车产品质量的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我局职责范围,我局主要负责老年代步车产品质量及经营主体资格等方面的监管。

(一)全面摸排,摸清底数。我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老年代步车生产企业、销售门店进行了全面排查,详细记录经营主体信息,包括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等,以及所售老年代步车的品牌、型号、进货渠道等,建立了完善的监管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经排查,共发现销售门店23家,未发现我县有老年代步车生产企业家。

(二)严格检查,强化监管。在整治过程中,执法人员重点检查老年代步车销售门店是否建立健全进销货查验制度;是否存在无证生产、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和门店限期整改。截至目前,已检查老年代步车,销售门店69家次,发现未建立进销货台账问题2个,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

(三)加强宣传,引导消费。我局执法人员还通过多种方式对老年代步车相关安全知识进行宣传,向消费者讲解老年代步车的安全隐患,提醒消费者谨慎购买,不要轻信商家的虚假宣传。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别能力。同时,检查组对电动三轮、四轮车销售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强调经营户需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义务,建立健全进销货台账制度,确保所售车辆符合国家标准,杜绝销售无合格证的老年代步车。

二、关于老年代步车的执法检查行动的制约条件

1、目前尚无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对老年代步车的生产销售等行为进行制约,检查过程中只能将老年代步车归类为一般工业产品的范围。

2、相关法律法规对无厂名、厂址,无执行标准的产品约束力较差,执法力不强。

下一步,局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加大对老年代步车销售环节的日常监管力度,定期开展检查,确保老年代步车产品质量安全;持续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引导消费者自觉抵制购买和使用老年代步车。

 

 

                         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78

关于规范老年代步车问题的建议 近年来,老年代步车因为驾驶灵活、售价低廉、没有严格的挂牌 审查机制,交通违法行为处罚不严厉等,深受老年人等消费群体的喜 爱,随着老年代步车数量的不断增长,老年代步车逐渐形成了接娃遛 娃,随意乱停乱放的“常客”。老年代步车出现安全隐患突出、交通 乱象频发、无证照管理等问题越来越多。因此加强对老年代步车的管 理势在必行。 针对以上问题,特此建议: 1、 由政府牵头,与交通管理等部门联动,建立健全老年代步车 整治工作机制。在加强老年代步车源头制造、销售环节监管方面,政 协联合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梳理检查低速三轮、四轮电动车制造、 售卖企业,严查超出经营范围、经营不合格产品、无证照经营、非法 改装以及采用虚假宣传手段欺骗消费者购买的违法行为,有效规范市 场经营环境。 2、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老年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很多老年人在 驾驶代步车的时候,不遵守交通规则,不按照信号灯通行,随意转弯、 变道,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而且这些老年人安全意识也不够强,甚至 觉得自己反正是老年人,大家就得让着他们。为此,我建议加大宣传 力度,提高老年人的安全交通意识。 3、 加大停车秩序整顿力度,引导老年人规范停车。交通道路、 超市周边、学校附近、小区消防通道不得占用、堵塞、封闭。加大对 交通道路、超市周边、学校附近、住宅小区内老年代步车随意停车, 占用消防通道停车的整治力度,明确要求在发现老年人随意停车与占 用消防通道停车时要积极劝阻和制止,屡教不改的要加大处罚力度。 4、 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查处交通道路上无牌照或悬 挂假牌照的老年代步车,禁止非法老年代步车在县城内随意出行,切 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