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预付卡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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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主办单位: 沂源县市场监管局
答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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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尊敬的政协委员:

您好!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预付卡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预付卡管理现状

预付式消费,对消费者而言,可以享受折扣、使用方便;对商家而言,可以扩大融资、稳定用户,本应是一张“双赢卡”。然而现实中,预付卡几乎成为“吐槽卡”的代名词。“预付式消费满是套路”,遇到问题,维权难已成为预付卡消费的共同特点。根据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商务部门是预付卡消费的主管部门,负责对预付卡业务进行登记备案、公告查询和日常监管工作,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规定,工商部门要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严厉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及时开展相关消费提示,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据12345投诉举报数据显示,2018年,涉及预付卡消费的投诉举报60件,占投诉总量的7.2%;今年1—6月份,涉及预付卡消费的投诉举报29件,占投诉总量的3.7%。目前,需要市场监管部门处理的预付卡消费投诉呈现日益减少的趋势。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落实预付卡消费投诉公示和消费警示制度。对预付卡发行失信企业公开曝光,针对投诉排名前十的单位和商品,每季度在县政府网站公示一次;每逢假日和黄金周,及时下发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提升维权意识。

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严厉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三是与商务、人民银行等部门探索建立对预付卡消费联合监督检查机制,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沂源县市场监管局

2019年7月14日

 

(联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联系人:周波 

联系电话:3242170)

抄送:县政协提案室

关于加强预付卡管理的建议的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