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营商环境创新提升二十一条措施》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252G/2023-543393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6-10 发布机构: 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营商环境创新提升二十一条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0
  • 字号:
  • |
  • 打印

 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营商环境创新提升二十一条措施》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各科室、各单位:

《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营商环境创新提升二十一条措施》已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9日

 

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营商环境创新提升二十一条措施

 

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最大限度激发企业活力和市场吸引力,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全县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二十一条措施。

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改革

1. 提升信用监管效能。通过省“基层一体化”、“互联网+监管”、协同监管等平台,加强市场主体行政许可及备案、行政处罚、“双随机”检查等信息全量归集和公示。推进跨行业、跨领域、科所联动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完善经营异常名录等管理制度,激励市场主体自警自律自治。

2. 持续推进新型监管。深入推进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工作要求,巩固和拓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面,明确联合监管事项和任务分工,推进系统监管全覆盖、常态化,确保任务完成率100%。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共享和运用,落实回访制度,提升监管效能,真正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3. 完善信用修复措施。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机制,及时告知失信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期限和途径,加大信用修复引导力度。实行线上线下修复双渠道,依法依规实现“能修尽修”。

4. 创新实施智慧监管。充分运用数字技术支撑构建新型监管机制,推进“一张网”智慧监管模式,提升监管精准化、协同化、智能化水平,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必要的干扰。挖掘智慧监管典型案例,打造有成效、可示范的智慧监管沂源模式。积极推行“一码监管”,做好“一码监管”信息归集、推广应用工作。

5. 建立包容审慎机制。规范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权,通过案件合议制度合理细化量化裁量基准,促进执法力度和温度的统一。通过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引导市场主体、行政相对人及时自我纠错,主动消除、减轻社会危害后果,树立诚信守法经营观念。

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6. 强化对个体工商户的引导、支持和帮扶。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和淄博市《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三十条措施》,充分发挥自身职能,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培育及精准帮扶试点工作开展。聚焦个体工商户“市场准入、生产经营、提升发展、有序退出”全生命周期的特点和诉求,稳定个体工商户发展预期。强化信息共享和政策衔接作用,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

7. 实施党建引领、信用赋能、金融助力。加强个体私营企业党组织建设和阵地建设,发挥个体私营企业和行业党组织作用,深入了解和帮助解决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深化“党建共建 聚能优服”活动。持续开展“信用赋能 金融助力”企业培训和金融支持专项行动,提高小微企业贷款精准性和便利度,缓解融资难题,激发小微企业发展活力。

三、促进产业迭代升级

8. 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引导企业积极参与高端品牌培育工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实施品牌创建集成式服务,最大限度实现“企业少跑腿”。深入实施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夯实高质量发展的产品质量基础。

9. 强化先进标准引领和计量服务。鼓励引导企业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以先进标准引领质量提升。指导企业开展自我声明公开标准,激发和释放企业创新活力,助力淄博“创新型城市”建设。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纾困解难“百千万”行动。强化低碳计量助企服务,组建计量服务队到企业开展计量检定、校准服务。

10. 强化认证认可服务。加强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及绿色产品认证等高端品质认证推广,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小微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思想意识和工作积极性。深入小微企业开展走访,宣传质量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质量管理提升的相关政策文件,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开展检验检测质量提升行动,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强化服务力度,促进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提升,全面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大检验检测监督检查力度,保障重点领域质量安全。

11. 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运用。着力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水平服务,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开展知识产权赋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行动,培育发展关键核心技术专利和知名商标品牌,进一步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推动知识产权加速向现实生产力和经济新动能转化,着力打造知识产权品牌,促进创新要素自主有序流动、高效配置,争取更多科技创新成果在我县落地转化。

12.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要围绕强化高标准保护,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完善保护体系,加强协同配合,有效构建起司法保护更加公正严明、行政保护更加便捷高效、协同保护更加衔接顺畅的大保护工作格局。要围绕提供高水平服务,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机制,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引导企业更好发挥创造和运用知识产权的主体作用,营造健康良好的知识产权人文社会环境。

四、打造最优经营秩序

13. 持续推进价格收费监管。充分发挥价格监管促发展、促消费、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作用,开展涉企收费和涉及民生等公用事业领域价格监督检查,确保政府定价类商品及服务事项严格按照标准执行。着力抓好重点领域、重要时段民生商品价格监管,坚决纠治价格违法行为,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14. 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以关系民生和社会反映突出的行业和领域为重点,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持续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依托商业秘密保护联盟进一步健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机制,强化商业秘密保护监管执法,全力筑牢企业商业秘密保护防线。

15. 打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积极培育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以“提升消费者满意度”为工作目标,依法高效办理各类消费投诉举报,拓宽在线纠纷解决机制覆盖面,提高投诉处理效率。推动职能部门监管力量与消协组织力量有效协同,形成维权合力,强化“诉案衔接”机制,在调解纠纷基础上,深挖背后违法线索,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以放心消费环境促进消费扩容提质。

16. 狠抓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把严监管和促发展结合起来,对重点领域、公众聚集场所、故障多发和问题反映集中的特种设备,实施重点监督检查, 靠前服务、精准施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狠抓特种设备隐患排查,筑牢特种设备安全底线,让安全生产为良好的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17. 保障网络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政企协作,持续加大对本地特色电商产业指导力度。引导电商平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促进传统产业与电商平台对接,通过打造地域特色产品“金招牌”,推动农村特色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加大对网络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查处力度,净化网络交易环境,支持本地电商企业持续做大做强。

18. 指导广告业合法经营。加强广告行为行政指导,促进企业依法合规发布广告;加大广告市场监管力度,维护良好广告市场秩序;加强广告业助企纾困政策宣传解读,持续激发广告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活力。

19. 促进食品生产经营健康发展。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在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三标”管理,化解食品安全隐患,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优势,提前介入了解企业需求,主动开展证前指导,避免企业重复投资,有效降低企业准入成本。引导食品行业自律规范经营,实施品牌战略,争创食品行业规范标杆。加大食品违法行为监管力度,强化重点领域食品抽样检测,确保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20. 提高餐饮经营食品安全水平。坚持以实现餐饮经营全面高质量发展为宗旨,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能力水平,推动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强化“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平台运用,构建网上随机巡查与现场重点监管双重机制,提高监管效率和执法威慑力,为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添加智慧“安全锁”。

21. 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认真贯彻“四个最严”要求,通过风险排查、重点检查、督促指导等措施,对重点问题、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坚持全生命周期、全过程风险管控,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加强药械化执法检查队伍建设,提高能力水平,努力建成全链条、全环节、全覆盖的药品监督检查体系,努力实现精准监管、高效监管、全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