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提示(十三)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252G/2026-559453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8-19 发布机构: 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提示(十三)

发布日期:2026-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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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提示(十三)

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提示——加拿大篇

2025年4月1日,加拿大商标制度的多项重大修订正式生效。其中最具影响力的修订包括:

在涉及异议和撤销决定的上诉中,当事人向联邦法院引入新证据需获得法院许可的新要求;

在异议和撤销程序中引入费用裁决;

在商标异议委员会(TMOB)程序中可获得保密令;

在注册后三年内提起的侵权诉讼中,获得某些救济措施需证明商标已进行了使用。

以恶意作为异议理由:受欢迎但会受到严厉的审视;有可能获得大约1.1万加元的裁决结果,促使许多异议方会选择以恶意作为提出异议的理由。这带来了一系列旨在驳回相关主张的中间动议,以及数项不得不阐明加拿大法律中有关恶意范围的决定。

各裁判庭一致认为,仅指控申请人知晓或应当知晓异议方的在先权利是不够的。然而,当此种知晓与损害或干扰异议方业务的意图相结合时,裁判庭可将其视为一个相关因素(虽非决定性因素)。

那些更详细地指控申请人存在利用异议方商誉的图谋,其主张更有可能在中间程序挑战中得以保留。同样地,有关“申请人采用某一件商标是为了人为地增强其在消费者中的可信度,或申请注册缺乏任何合法的商业目的(即抢注或买卖商标)”的主张已被视为能够在较大程度上支持异议方所提出的恶意指控。那些在指控中提到“申请人利用更复杂的阴谋来利用异议方声誉”的诉状,也取得了一定成功。此外,关于抄袭异议方商标的样式或字体的指控,也有助于支撑此类涉及恶意的诉状。

另一方面,明显的滥用行为(例如试图以申请费数倍的价格转售商标申请或相关的商业机会)已被认定为可构成恶意。违反合同、信托或其他法律义务而提交商标申请的行为,同样也会被认定为恶意。

尽管申请日已经决定了展开评估的时间点,但加拿大的各裁判庭仍会接受那些能够说明申请人在申请日或之前的意图的,但是却在申请日之后才产生的证据。

商标异议委员会的保密令:可获批准,但非自动

当事人现在可以向商标异议委员会申请获得保密令。虽然这些命令可限制公众对案卷材料的访问,但其与用来管理当事人之间证据披露的保护令是不同的。

截至2026年年初,当事人共提交了15项保密请求。商标异议委员会批准了其中的7项。这反映了委员会所表明的立场,即保密令属于例外情况,需要当事人明确证明其必要性。值得注意的是,一些请求因证据已被公开记录在案而被视为无实际意义,并由此遭到了驳回。

联邦法院开始解释新的许可要求

直到2026年年初,首批涉及“在就商标异议委员会的决定提出上诉时补充证据需获得许可”这一新规定的裁决才出现。在2025年4月1日之前,并无上述步骤。

迄今为止作出的两项裁决承认,在保密令可用之前,当事人可能因某些顾虑而未向商标异议委员会提交敏感的证据。这种过渡性背景可能支持在适当情况下授予许可。

联邦法院强调了四个关键因素:新证据的相关性、可采性和可信度;重要性;未及早提交的原因以及对对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害。此外,法院也为考虑其他因素留下了余地。争议最为激烈的考量因素可能在于未及早提交的原因。在2026年1月作出的一项裁决中,联邦法院主张在审查此类原因时应采取较为灵活的方法。

对于许可申请应在中间程序中进行审理,还是在上诉听证会上审理,法院尚未形成一致的裁定意见。

鉴于这一判例法正处于发展阶段中,当事人应继续在商标异议委员会程序中构建尽可能强有力的证据记录,并酌情寻求获得保密令。

未来展望:减少繁文缛节以及行政管理的现代化

加拿大知识产权局(CIPO)正准备在其2025年减少充满繁文缛节的审查程序之后推出旨在提高灵活性和效率的措施。

即将到来的最重要变化是计划扩大加快审查项目。虽然历史上加快审查需要提供正在发生侵权的证据,但预计这里还会增加新的适用情形。一旦获批,通常会在10天内完成审查,而这也使其成为了全球最快的流程之一。

其他举措包括扩大审查员通过电话沟通要求进行修改的权力以加快审查进程,以及努力提高审查员报告的质量。

在基于“描述性、缺乏内在显著性和个人姓名可注册性”而被驳回商标申请方面,加拿大仍是标准最严格的司法管辖区之一。证明获得显著性仍需逐省提供证据,这使得成本高昂且相当繁琐。加拿大知识产权局已意识到这些问题,关于潜在改革的内部讨论仍在继续,但最终实现变革可能仍需要一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