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沂源县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 (2025年第35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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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252G/2025-5552925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2-02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沂源县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
(2025年第35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沂源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2大类食品50批次食品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不合格产品21批次,检出了微生物超标、洗涤剂残留超标等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超标项目类别:
1.沂源县明杭鲜肉火烧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复用型餐碗(自消毒),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山东天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2.沂源县魏记餐饮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复用型餐碗(自消毒),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山东天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3.沂源县魏记餐饮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复用型餐筷(自消毒),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山东天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4.沂源县魏记餐饮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复用型餐碟(自消毒),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山东天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5.沂源县志强菜馆使用的复用型餐碗(自消毒),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山东天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6.沂源县志强菜馆使用的复用型餐盆,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山东天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7.沂源县历山街道办事处手拉手炒鸡店使用的复用型餐盘(自消毒),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山东天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8.沂源县历山街道办事处手拉手炒鸡店使用的复用型餐碗(自消毒),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山东天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9.沂源县南麻永川香水鱼店使用的复用型餐碗(自消毒),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山东天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10.沂源县鲁羊鲜羊汤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复用型餐杯(自消毒),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山东天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11.沂源县历山街道办事处曹记快餐店使用的复用型餐碗(自消毒),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山东天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12.沂源县诺涵排骨大包店使用的复用型餐碗(自消毒),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山东天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13.沂源县薛和友蒸包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复用型餐勺(自消毒),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山东天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14.沂源王阿姨水饺有限公司使用的复用型餐碗(自消毒),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山东天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15.沂源王阿姨水饺有限公司使用的复用型餐碟(自消毒),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山东天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16.沂源县南麻街道办事处校友饭店使用的复用型餐碗(自消毒),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山东天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洗涤剂残留项目类别:
1.沂源县明杭鲜肉火烧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复用型餐筷(自消毒),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081mg/100cm² ,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山东天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2.沂源县诺涵排骨大包店使用的复用型餐盘(自消毒),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13 mg/100cm² ,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山东天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3.沂源县诺涵排骨大包店使用的复用型餐筷(自消毒),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49mg/100cm² ,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山东天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4.沂源王阿姨水饺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使用的复用型餐盘(自消毒),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34mg/100cm² ,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山东天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5.沂源王阿姨水饺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使用的复用型餐筷(自消毒),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46mg/100cm² ,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山东天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沂源县市场监管局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2.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检验项目说明
4.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