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沂源县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 (2025年第34期)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252G/2025-555292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2-02 发布机构: 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沂源县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 (2025年第34期)

发布日期: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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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

2025年第34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沂源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2大类食品69批次食品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不合格产品7批次,检出了农兽药残留、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残留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1.沂源县世纪东方超市有限公司三岔分公司销售西芹(芹菜)噻虫胺检出值为0.13mg/kg,标准规定为≤0.04mg/kg检测机构为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2.沂源月光白餐饮经营店(个体工商户)自消毒的大碗(自消毒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49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3.沂源县小孟理餐饮店(个体工商户)自消毒的水杯(自消毒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58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4.沂源月光白餐饮经营店(个体工商户)自消毒的大碗(自消毒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49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5.沂源月光白餐饮经营店(个体工商户)自消毒的小碗(自消毒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50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6.沂源漫汀里牛肉汤店(个体工商户)自消毒的餐盘(自消毒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18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7.沂源漫汀里牛肉汤店(个体工商户)自消毒的小碗(自消毒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23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沂源县市场监管局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1.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2.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检验项目说明

4.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