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沂源县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 (2025年第31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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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252G/2025-5549025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1-07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沂源县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
(2025年第31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沂源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餐饮食品餐馆自行消毒餐饮具120批次食品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不合格产品16批次,检出了有机污染物及微生物等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1、沂源县稻湘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自行消毒青色盘、自行消毒长方盘的大肠菌群均检出,标准规定应为未检出,检测机构为沂源县强制检测中心。
2、沂源县杨艳熟食店使用的自行消毒盘大肠菌群检出,标准规定应为未检出,检测机构为沂源县强制检测中心。
3、沂源县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食堂使用的自行消毒不锈钢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0.0498mg/100cm²),标准规定为(<0.0050mg/100cm²);检测机构为沂源县强制检测中心。
4、沂源县友如云炸串店使用的自行消毒碗、自行消毒碟、自行消毒勺的大肠菌群均检出,标准规定应为未检出,检测机构为沂源县强制检测中心。
5、沂源县同吉小吃部使用的自行消毒白碗大肠菌群检出,标准规定应为未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0.0068mg/100cm²),标准规定为(<0.0050mg/100cm²)。自行消毒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0.0506mg/100cm²),标准规定为(<0.0050mg/100cm²),检测机构为沂源县强制检测中心。
6、沂源县文文早餐铺使用的自行消毒勺大肠菌群检出,标准规定应为未检出,检测机构为沂源县强制检测中心。
7、沂源县万客来小吃部使用的自行消毒大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0.0164mg/100cm²),标准规定为(<0.0050mg/100cm²),检测机构为沂源县强制检测中心。
8、沂源县历山街道办事处王师傅拉面馆使用的自行消毒碗(小)大肠菌群检出,标准规定应为未检出,检测机构为沂源县强制检测中心。
9、沂源粮心坊手擀面馆(个体工商户)使用的自行消毒碗大肠菌群检出,标准规定应为未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0.0073mg/100cm²),标准规定为(<0.0050mg/100cm²),检测机构为沂源县强制检测中心。
10、沂源县小赵快餐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自行消毒碗大肠菌群检出,标准规定应为未检出,检测机构为沂源县强制检测中心。
11、沂源县马一鸣牛肉汤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自行消毒碗大肠菌群检出,标准规定应为未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0.0108mg/100cm²),标准规定为(<0.0050mg/100cm²)。自行消毒勺大肠菌群检出,标准规定应为未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0.0102mg/100cm²),标准规定为(<0.0050mg/100cm²),检测机构为沂源县强制检测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沂源县市场监管局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2.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检验项目说明
4.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