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22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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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252G/2024-548131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10-16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沂源县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
(2024年第22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沂源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糖果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13大类食品91批次食品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不合格产品5批次,检出了农兽药残留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项目类别:
沂源县南麻绿洲家园山庄采购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检出值为11.5mg/kg,标准规定为0.3mg/kg;检测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沂源县同和永饭店采购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检出值为2.04mg/kg,标准规定为0.3mg/kg;采购的黄瓜,乙螨唑检出值为0.039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测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沂源县亿家生活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甜椒,噻虫胺检出值为0.50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销售的芹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检出值为0.85mg/kg,标准规定为0.5mg/kg;检测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沂源县市场监管局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2.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检验项目说明
4.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