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受理编号X2SD202109140097)自我验收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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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252G/2024-542460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1-05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市场监管局:
沂源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受理编号X2SD202109140097)验收情况如下:
一、反馈问题:
淄博市山东福司特环保检测有限公司在机动车尾气检测中长期数据造假;山东福司特环保检测有限公司与山东福悦检测有限公司所辖12个机动车检测运营站长期采用并线检测、作弊软件等方式篡改数据。
二、调查核实情况
接到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受理编号X2SD202109140097)后,沂源县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9月份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
(一)山东福司特环保检测有限公司在沂源设有1处检测站点:山东福司特环保检测有限公司沂源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23MA3D1WNP85),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编号:171505341062),营业场所为沂源县新城大道与埠岭路交汇处。经检查,该监测站证照齐全,在有效期内合法经营;现场随机抽查仪器设备检定证书30份、随机抽查该公司检测报告50份,并对检测线进行了随机检查,未发现检测数据造假问题,未发现采用并线检测、作弊软件等方式篡改数据问题。
(二)经排查,未发现山东福悦检测有限公司在沂源县设立检验检测站点,未发现山东福悦检测有限公司在沂源县有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