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广播电视局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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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370323MB28739133/2015-5101817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5-03-03T09:41:19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融媒体中心 |
沂源县广播电视局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本局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局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局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现公布本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由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情况。
一、概述
2014年以来,本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及相关决策部署,加强领导,建立机制,完善制度,狠抓落实,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本局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建立了局办公室组织协调,各科室承担职责范围内公开事项,办公室会同局纪检组监督审核的工作机制,形成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制定《阆县文化旅游广播影视局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对公开范围、程序、时限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定。
(三)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局信息,根据条例有关要求,编制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目录)、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申请步骤、申请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和详细说明。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为拓宽本局信息公开渠道,开通了沂源县文化旅游广播影视局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www.lztv.com.cn/),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多个栏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登录本局信息公开网站,按照标题、文号等方式查询本局主动公开的文件。同时在阆中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信息140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关注的政府信息,按照及时、公开、便民的原则,通过网络、电台、电视台等多种宣传手段和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截至12月31日,我局在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月平均超过45条。其中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为:
按照内容分类统计共582条:分别发布人事管理类信息4条;政策法规类信息5条;审批服务类7条;本部门业务类、工作动态类信息566条。
按照公开载体分类统计共775条:分别在南充广播电视报刊登工作信息15条;《阆中信息》公开信息8条,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媒体播发相关村村通工程、打击非法卫地设施、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作的公告、法规、工作进度信息30条;在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140条;本局网站公开582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了门户网站开辟专栏、在本局一楼大厅设公示栏、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开和通过电台、电视台媒体公开等多种形式,重点加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工作,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4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由于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2014年,本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六、政府支出和收费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局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局机关的财政管理。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随着社会的发展,对广播影视工作更加重视,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前几年由于我局网络原因未能及时公开,今年我局采取多种办法弥补上去了。在接下来的一年里,针对这些不足,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1.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操作流程。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审核制度,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内容。将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加大广播影视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公开力度。
3.进一步完善信息分类工作。进一步完善网站布局,方便群众检索查阅。
4.积极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做到专职、专业,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