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236T/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1-10 发布机构: 沂源县人社局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发布日期:202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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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沂源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市处的指导支持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查处各类违反劳动法案件为突破口,不断提升执法效能,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现将2019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全年劳动监察执法计划,明确了监察事项承办单位、配合单位、分管领导、责任人、承办人及时间安排,确保劳动监察工作有序开展。

(一)及时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01共立案124件,结案110件;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56份,行政处罚决定书22份,行政处理决定书1份,责令用人单位补发工资374万元。同时移送公安机关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2起。所反映的问题得到依法妥善处置,未发生越级上访等处置不力事件。

(二)加大专项执法检查及日常巡查力度。在完成日常巡查任务的同时,对内加强与机关科室、局属各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对外加强与公安、工商、住建、工会等部门的沟通联络,先后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教育系统编外用工劳动用工情况专项检查、餐饮与美容美发等服务行业用工检查等三个专项检查,特别是问政山东以来教育系统编外用工劳动用工情况,为255名学校保安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补发工资648万余元,补缴社会保险费4142万元,有效维护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按照“省级统一建设、分级属地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承包企业、农民工、银行等各方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对工程建设领域在建项目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全过程实时监管,对工资支付情况进行预警预测和统计分析,对失信行为公开曝光、联合惩戒,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三)建立保障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维权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关于建立联合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长效机制的工作意见》(淄人社发〔2014〕18号)等文件要求,不断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和联合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长效机制,对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推动涉嫌犯罪案件及时进入司法程序。依法惩处恶意欠薪行为,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达到“查处一案、震慑一片”的效果,持续保持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2019年,向公安机关移送天湖公司、沂蒙山花生油有限公司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

(四)其他工作。一是认真做好统计报表、档案整理、监察宣传等工作。二是做好业务内网的数据排查工作。三是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实行主办监察员制度、投诉举报案件登记处理制度、错案追究制度、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制度,促进监察工作的规范化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