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沂源县人社局2018年行政执法工作总体情况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236T/2019-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19-01-24 发布机构: 沂源县人社局

沂源县人社局2018年行政执法工作总体情况

发布日期:2019-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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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今年以来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今年以来,共接待来人来访2000余人次,立案144件,结案142件,时限内结案率100%;下达责令改正文书21份,责令用人单位补发工资328余万元。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所反映的问题得到依法妥善处置,未发生越级上访等处置不力事件。今年来,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小企业违法案件呈易发、多发态势。今年受理的举报投诉案件大多数为小企业或个体民营企业,占案件总数的95%以上。二是餐饮、商贸流通等行业用工不够规范,举报投诉案件呈增长态势。如,有些小餐馆、超市等用人单位未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拖欠职工工资以及不按照规定发放加班工资等问题。三是工程建设领域特别是承包关系复杂的工程,仍然是拖欠农民工工资易发领域,产生的投诉举报案件处置难度增大。

二、2018年劳动监察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认真开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强化部门联合联动执法,各镇、街道落实属地监管,推动了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认真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群体性事件排查处理工作,对群体性和疑难案件,县人社、住建、公安等部门和相关单位及时抽调专人,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联合处置工作。自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17户,涉及劳动者1万余人,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19余万元。

   (二)认真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成立了专项行动协调指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制定了《沂源县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执法,重点对流动人口集散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聚集地和自发形成的人力资源交易场所进行拉网式检查。此次检查,未发现擅自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组织或者个人,群众求职就业环境健康良好。

(三)认真开展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遵守情况专项检查行动。成立了专项行动协调指导小组,下发了《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和农民工

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制定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建设施工企业以及加工制造、采矿、餐饮服务等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劳务派遣单位,特别是村镇建设施工企业及钢铁、煤炭等产能过剩行业企业进行检查。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99家,涉及职工1万余人。

    (四)强化企业社保监管,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一是启动“绿色通道”,力促企业参保登记“应保尽保”。对全县工商注册的1000余家未参保登记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办理登记手续。

(五)建立保障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维权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健全拖欠工资问题举报投诉专查制度设立了接访中心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举报投诉电话,设置了投诉举报信箱,安排专人负责处理拖欠工资问题的举报投诉,做到从严、从快、及时立案查处。同时,利用多种方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二是完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了《关于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法院、检察院、人社、公安四部门加强工作衔接,实行信息共享,认真做好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三是建立联合依法处置机制。建立经常性的工作联系机制,实行联络单位负责人及联络员责任制度,互通情况,密切协作。不断完善监察执法和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和联合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长效机制,保持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高压态势,推动涉嫌犯罪案件及时进入司法程序。

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受当前外部经济形势影响,我县少数企业在经营上出现了困难,经济效益差、资金短缺,有的生产无法正常运转,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二是个别企业劳资双方法律意识淡薄,企业为追求利益不办理招工手续,职工为保证能够随时跳槽而导致书面劳动合同签订率偏低,当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多为口头举证,给维权工作带来很大困难。三是工程建设领域仍然是拖欠农民工工资易发领域,特别是一些工程情况复杂的项目存在监管难,极易发生欠薪问题。一旦发生欠薪,有些农民工不能及时提供有效证据,导致维权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