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沂源县县级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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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236T/2025-5548933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1-07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沂源县县级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 | ||||||||||
| 序 号 |
行政审批事项 | 中介服务事项 | 中介服务事项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事项有关内容 | 行政许可事项有关部门 | 备注 | ||||
| 实施机构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办理时限 | 实施机关及联系电话 | 主管部门及联系电话 | |||||
| 1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 公司实缴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 |
会计师事务所 | 验资费 | 市场调节价 | 双方协商约定 | 行政审批服务局-3618038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3241046市 | |
| 2 | 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 | 学校实缴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 |
会计师事务所 | 验资费 | 市场调节价 | 双方协商约定 | 行政审批服务局-3618038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3241046市 | |
| 说明:1.本表所列中介机构服务,是指在行政许可事项审批中由市场主体需购买的、并将服务成本成果作为基础材料提报行政许可实施(承办)机关作为审批依据的中介机构服务。 2.本表所称市场主体,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明确的有关类型,包括:(一)公司;(二)非公司企业法人;(三)个人独资企业;(四)合伙企业;(五)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六)分支机构;(七)个体工商户;(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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