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的答复
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25
建议人:
主办单位: 沂源县人社局
答复时间: 2018-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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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人社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5号关于“提升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房思美、赵敬一、赵卫祯、左进智和娄成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策设计的问题

    2013年7月,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现整合。自2014年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正式启动,实行市级统筹管理。工作中实行全市“六统一”的管理服务模式,即统一政策、统一服务管理、统一经办流程、统一基金预结算、统一调剂金使用、统一信息系统。近年来,为了给参保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使医保政策更加符合实际情况,满足参保人的需求,对医保政策不断进行调整、改进,经过几年的磨合,医保政策已日趋完善和稳定。

    二、关于政策宣传的问题

医疗保险政策内容多且比较琐碎,政策性强,深植心中的讳疾忌医心理,使得人们不主动去了解医保政策,致使宣传难度大。为此,我们做了大量宣传工作。一是在沂源通讯开辟“医保政策”专栏,定期宣传解读医保政策,同时,对医保政策的新变化进行了宣传解释。二是组织乡镇人社所、卫生院工作人员和村干部、村医培训,进一步讲解医保政策,培养政策明白人。三是在所有定点医疗机构、药店、每个村宣传栏、村卫生室张贴和发放医保政策宣传材料,累计印发《居民慢性病政策明白纸》、《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明白纸》等宣传单页15万份。四是利用人社微信公众号,编发各类信息20条,全面宣传医疗保险政策,力争做到人人明白。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力争使医保政策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三、关于门诊统筹的问题

    门诊统筹通俗讲就是门诊报销,参保人员在签约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可以按比例报销。每年居民门诊费用50-900元联网即时报销50%。门诊统筹基金主要是保证基金支出真正用于群众的看病就医,没有医疗费用就不报销,不存在所谓人人有份的年底返还,更不是每年都“清零”。

我县门诊统筹协议村卫生室数量多,分布广,监管难度大,部分村医年龄较大,政策接受能力不强,存在有的村医不按照政策规定操作的情况。2015年,为了加强门诊统筹监督管理,将涉及门诊统筹监管业务下沉到基层人社所,并签订服务协议,要求严格按照服务协议规定加强对村卫生室监管。同时,县人社局也加强了对镇、街道门诊统筹工作的指导和检查。今年6月份,利用半个月的时间,组织了对各镇、街道医保工作的全面督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了反馈。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基层经办人员和村医的培训,严格按照服务协议规定,加强监管,加大处罚力度。对查出问题仍不整改的定点医疗机构取消定点资格。

四、关于居民缴费问题

因我县村居人口基数大,参保人员数量多,在收缴过程易出现信息错误,导致漏缴、断保的情况。为了方便居民缴费,根据全市统一规定,2018年度首次启用了社保卡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参保人只需按时足额存入医保费即可。对于年龄大行动不便的居民,其子女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APP、网上银行转账等方式存入保费。通过社保卡缴纳医保费,有效的避免了漏缴、错缴的情况。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协调养老、医疗缴费时间问题,防止扣缴错误发生。同时,加强与各银行沟通,让参保居民缴费更加的便捷。

恳请您能够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全县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18日

  

“提升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